中新網2月21日電 中國證券報消息,繼上海第一批投資者曹小妹等7人起訴ST東方(000682.SZ)案于2月8日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后,青島投資者陳鴻君又把ST東方推上了法庭,青島市中院于2月10日立案,并定于4月17日正式開庭。
據代理本案的山東銘豐律師事務所的顧文江律師介紹,此次民事賠償案中涉案標的只有7000多元,投資者陳鴻君將5個法人或自然人列為被告,包括煙臺東方電子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東方電子原董事長兼總經理隋元柏,董事、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高峰,財務總監、總會計師方躍;發行上市的會計師事務所及年度報告審計機構———山東乾聚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之所以沒有將ST東方的主承銷商及上市推薦人中國經濟開發信托投資公司列為被告,是為了提高訴訟效率,因為中經開已于2002年6月7日被中國人民銀行公告宣布撤銷,該公司目前正在清算中,可能要影響案件的進程。
顧文江律師還告訴記者,除陳鴻君外,自ST東方的刑事判決于1月28日正式生效后,青島、濰坊、廈門、河北廊坊、邯鄲等地的投資者電話咨詢訴訟程序并準備起訴的特別多,目前已有110多名省內外的投資者在該事務所登記,涉案標的100多萬元,該所準備將在2月21日之前登記的投資者向青島中院提起共同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