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公正對待與尋求公道
除了維護自身生計的維權行動,華社維權活動的另一個內容是反歧視和反強權的行動。
據《英中時報》第197期(2008年1月11日)《 華人獄中來信吐心聲》一文和之后的后續報道,一位華人在從英國監獄中寄來的信件中說:“英國政府用欺詐方式,在不識英文,沒有翻譯,不知具體內容的情況下,讓我們一些華人不知不覺上當受騙。讓我們簽下不是自愿的文件。”他還在信中還提到了在監獄中遭到的不公對待:“我從9月28日轉到WYMOTT監獄,到WYMOTT監獄清點我的東西,發現我的一部手機不見了,不知是什么原因,在Preston監獄,從4月份到9月份之間上法庭都能看到我的手機是索愛K800i型號,想不到監獄官員欺騙我不識英文,把手機偷走。”這位華人希望通過《英中時報》將自己的遭遇告訴公眾,并尋求幫助。該信刊登后,收到眾多的讀者反饋,有不少讀者對此表示了同情。哈爾彼律師行的資深律師江賢勝先生向《英中時報》記者表示,從他此前接觸的案例來看,該位華人并不是唯一一位因為語言、文化障礙,以及身份問題,受到排斥歧視和警方不當對待的受害者。他從法律的角度,提出了七點建議:1.在您還沒有被盤問前,您有權利詢問法律意見和律師談話;2.在盤問前,審問者必須先給予您告誡,如:您有權保持沉默等等;3.您有權利保持沉默;4.在您簽署任何文件前,您有權詢問法律意見,并在完全明白和自愿的情況下才簽字;5.如果是刑事案件,警察有責任提供給您一位律師,如果您在警察局,里面都有工作律師(Duty Solicitor);6.如果是移民案件,您可以選擇聘用,如:Immigration Advisory Service, 或 Refugee Council 等類的免費法律機構,或聘用私人律師;7. 英國的法律保護人身自由,除非情況非常特殊,一般上法庭都會考慮給予保釋。
此后還有一些英國慈善組織的法律專家主動聯系本報對此事表示關注,并表示愿意對其伸出援助之手。
據《英中時報》第244期(2008年12月28日)《英華人餐館老板遭遇“照片門”》一文報道,一位張先生致信《英中時報》講述了他的經歷。他在英國東劍橋郡的中餐館于2008年1月8日被英國東劍橋郡地方議會的環境服務部門(East Cambridgeshire District Council,Environmental Services Department )以“所經營中餐館不符合英格蘭食品衛生規定和工作健康與安全條例”等罪名向當地法院提出了訴訟。
當地法院隨后判定訴訟中“餐館環境衛生不達標”等四項罪名成立,張先生經營了十年的中餐館于1月20日關門停業。
然而事隔11個月后,英國專業圖片鑒定機構對當時用于證明張先生所經營餐館存在衛生問題的18張A4彩色打印圖片做出了最終檢測報告。結果顯示,地方環境服務部門向法庭呈遞的圖片中,有9幅存在“失真”現象,而這可能會誤導了法庭的最終判定。
為此,張先生正在通過律師向當地有關監察部門進行申訴。張先生說,如有必要,他將通過法律程序為自己討回清白。張先生說,作為一名華人餐館老板,他清楚食品衛生的重要性,也了解英國政府對餐館進行監督檢查無可厚非,但政府的執法監督部門在工作過程中,需要更為嚴謹和公平的態度。
該事件曝光后,引起各界熱烈關注,許多華人對張先生的維權行動進行了聲援。在“英中網”上,有網友表示:“看了這份報道首先對張先生表示同情,心情也隨之不平。我們在這個國家做事情真的很難,每走一步都很艱辛。外國人都用鄙視的目光看著我們,但就此事件,在這么有憑有據的案件中真心希望有此能力的朋友對張先生伸出援助之手。真心希望所有有愛心的朋友為張先生找回公道,我們在這里會隨時觀察您的事情,也希望能為您獻點綿薄之力,我們都是中國人,我們要為自己找回尊嚴。說‘失真’太客氣了,擺明是作假,欺騙張先生,欺騙法院,英國政府官員怎么會用這么卑鄙手段呢?真的是:中國華南虎事件在英再次發生。”
《英中時報》將密切關注華社系列維權活動的進一步發展。(張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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