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校長所犯何事?
□檢方怎會延期調查?
□這些校長怎樣自首?
□為何僅僅起訴一人?
賴來新受賄史
賴來新的受賄內容,包羅萬象。
校服受賄
2001年-2008年,兩名校服商洪亞良、黃輝標20次向賴來新行賄29.5000元。其中洪亞良每逢中秋節一般送5千元,最多時送5萬元,春節一般送1萬元,從未間斷;黃輝標則選在春節或賴來新女兒上大學之際送錢,春節一般送1萬-3萬元,也從未間斷過。
包攬建筑工程受賄
2004年-2008年,在英德市教育系統承包建筑工程的胡學明,為了學校能夠按照合同約定及時給付工程款,先后12次在春節、中秋節等向賴來新行賄13萬元;
2002年-2007年,建筑商周漢宣在中秋節、春節共12次行賄賴來新,共11萬元;
2004年4月,英德市供電局退休職工劉亞有承建了英德市一中新校區二幢教學樓的電纜、電線、路燈安裝工程后,為感謝賴來新的關照,2004年中秋節-2008年春節,先后8次去賴來新家,送去約4萬元;
在英德市教育系統經營校園綠化、校舍維修工程的老板鄧英良,為了與賴來新搞好關系,在承包工程和工程款支付上得到賴來新的關照,2003年中秋節-2007年中秋節期間,9次送給賴來新4萬元;
推銷作業本、印刷業務等受賄
2001年中秋節-2006年中秋節,作為教育局下屬企業,英德市一中印刷廠廠長梁德寬11次行賄賴來新計5萬元。
2008年11月4日,賴來新因受賄66.5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并沒收財產10萬元。
一個涉案66.5萬元的受賄案,最近在社會上瘋傳:本月10日,廣東省檢察院公布2009年十大“典型案件”,位列第二的,是英德市教育局原局長賴來新受賄案———“教育局長受賄被查,近百涉案校長聞風自首”,成了十大“典型案件”最大“賣點”。
廣東檢察機關一年起訴超過10萬人,此案何以一枝獨秀地成了“典型”?
昨天,英德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反貪局局長陳先敬告訴羊城晚報記者:查處賴來新的同時,發現英德市多位中小學校長涉案,但因中考、高考臨近,將所有中小學校長請去調查,震動太大,不利于學校穩定。去年4月,賴來新就已被逮捕,檢方也已經掌握各校校長涉案情況,但直到7月學校放假,才請這些校長走進反貪局。
昨天,記者多方了解得知,英德市原教育局長窩案中,自首后涉嫌收受“勞務費”的校長為98名;同時,全市幾乎所有中小學校長涉案;這些校長向檢方交代,他們收受了校服供應商幾千元到萬余元的“勞務費”,檢方考慮數額不大,校長們也已悉數上交贓款,免予起訴,所以大部分涉案校長至今仍在職。
局長栽了
5月11日,一個平常的日子。
這天,英德市教育局局長陳漢明打開報紙,前任局長賴來新引發的受賄案,成了省檢察院十大“典型案件”之一,猝不及防,“仿佛回到兩年前,賴局長剛被抓的時候”。
提起2008年,英德市教育局機關干部都記憶猶新:局長被抓,年中全市廉政建設評比位列倒數第一。
羊城晚報記者多方求證得知,2008年年初,賴來新因收取校服供應商賄款問題,被群眾舉報到英德市檢察院反貪局,但2008年2月25日,英德市調整“補充市區教師和招考新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時,賴來新仍以英德市教育局局長的身份,成為該小組副組長。
不過,隨著調查的深入,英德市教育局的干部發現,常有笑意的賴來新臉色嚴肅了。2008年3月24日,賴來新赴廣州參加教研工作經驗介紹會,第二天開始被監視居住,由陳漢明主持市教育局工作。隨后,調查進展迅速,4月16日,賴來新被刑事拘留,12天后被逮捕。
記者了解到,檢察機關收到舉報信后,經英德市委同意,即展開調查。由于舉報信比較詳細,英德市檢察院反貪局迅速找到服裝提供商,還在英德做生意的兩名服裝供應商交代了每逢中秋、春節向賴來新行賄的情況。隨后檢方順藤摸瓜,發現賴來新共受賄72次。
就這樣,賴來新這位在英德市教育局工作了24年的“老教育”,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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