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國各大網絡媒體爆炒溆浦縣環保局交1萬元可以上班,超編80多人的新聞,有人對此提出了質疑。那么事實真相到底是怎樣的,記者就此專程趕到溆浦縣,進行了調查采訪。
政策性安置,“超編80人”實為6人
記者從溆浦縣編制部門了解到,按照“三定原則”的規定,溆浦縣環保局及下屬單位實際核定編制104名,其中局機關編制11名,監測站全額撥款編制21名,監察大隊自收自支事業編72名(下轄9個中隊,管轄43個鄉鎮),現在編人數為110人(不含離、退休人員的7人),實際超編6人,并非媒體所稱的“超編80人”。同時,我們對該局2002年至2008年新進的49人進行了統計分類。其中,機關5人,監測站7人,監察大隊37人。新進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49人中,屬政策性安置的38人(退伍兵安置37人、軍轉干安置1人),公招技術人員2人,屬正常調入的9人(其他機關換崗調入3人、企事業單位調入6人),并不存在違規進人行為。
“我們環保局也想要一些技術水平量高點的人才,也想控制在編制之內,但退伍安置是國家的大政策,誰阻擋得了?”局長向長進一臉無奈。“好在今年縣里考慮我局超編的實際情況,不再給我們下達政策性安置任務。我們也得以逐年'消腫'。”
收支二條線,排污費全額上交縣財政
記者從溆浦縣財政局了解到,近年來,溆浦縣委、縣政府通過規范財政開支,開源節流,逐步加大了對各行政事業單位人員和工作經費的財政支付力度。2008年,縣環保局監察大隊工作人員因執法職能要求,其工資也納入到縣財政全額撥付范疇。媒體所稱的溆浦縣環保局經費來源為“縣財政撥款+超收排污費”的問題,縣財政部門的統計數據顯示,2008年實行財政統一撥付后,縣財政撥付環保局人員及專項工作經費已達268.5萬元,足以維持縣環保局工作的正常運轉需求。
關于超收排污費問題,據縣物價、財政部門審查,縣環保局在排污費的核定、征收上,不存在違規行為。其收費標準及征繳程序完全符合湘價費[2003]122號文件規定,即縣環保局嚴格遵守“收支兩條線”的有關規定,2007年共收取排污費458.4萬元,2008年收取排污費399萬元,均全額上交到財政,再由縣財政按有關規定安排使用。
有錯必糾,“萬元借資”已開始清退
自媒體曝光縣環保局進人要交萬元集資款才可上班后,引起了溆浦縣委縣政府的高度重視,7月30日分管副縣長召開專門會議,要求紀檢、人事、編制等部門對縣環保局進人收費情況進行了徹底清查。從清查情況來看,縣環保局確實存有進人收費的問題,其收費行為始于1999年,均以無息借款形式收取,當事人都持有該局財務室開具的借據。據此,清查組作出了縣環保縣立即清退借(集資)款的決定,目前,縣環保局已開始全面的清退。局長向長進表示,這本來就是單位和個人之間的借資行為,既然違規,那就按要求清退。
查找問題,紀委嚴查在編不在崗人員
至于媒體關注的縣環保局工作人員羅淑娟、黃細珍、陳華平等4人在編不在崗問題,縣紀委負責人認為的確系該局內部管理不嚴,執行縣委、縣政府決策不力,在去年的清理在編不在崗過程中,局里也沒有向縣清理小組如實進行申報,這次將嚴格清查到位,紀委將按相關的政策嚴肅查處。
據了解,溆浦縣歷來對在編不在崗吃“空餉”的問題十分重視。從2005年以來,該縣每年都對在編不在崗的問題進行清理,特別2008年,縣委、縣政府為杜絕這一行為,根據中央、省、市有關機構編制的方針政策以及縣委、縣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暫行規定》、《關于進一步做好人員編制管理和統發工資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出臺了《中共溆浦縣委辦公室、溆浦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溆浦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不在崗人員處理辦法>的通知》(溆辦發[2008]5號),并成立了由紀檢、組織、人事、編制、財政等相關部門組成的專項清理小組,采取由各單位自查自糾,專項清理小組專查專糾,接受舉報隨查隨糾的方式,對全縣所有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編不在崗情況進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對在押3人、自愿辭職3人、擅自離崗43人、脫產學習19人、停薪留職203人,共計271在編不在崗人員實行了停薪。今年來,縣委、縣政府進一步加大清查力度,又分別對清理出來的37名在編不在崗人員依法予以開出辭退。縣里主要領導、相關縣領導還向全社會公布了手機號碼,隨時接受群眾的舉報。(記者 洪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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