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4月28日,安徽省阜陽市累計報告腸道病毒EV71感染病例增至1520例,其中,痊愈585例,死亡20例,傳播范圍從阜陽市周邊縣區擴大到全市下轄的各區縣,并已波及到鄰近的河南省。(據中新社4月30日)
面對阜陽爆發的這起腸道病毒EV71感染疫情,輿論矛頭直指阜陽主要官員,認為這是一起嚴重的拖延隱瞞事件,阜陽市的行政首長應該立即引咎辭職。
筆者不同意這樣的看法。
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傳染病疫情應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及其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發布,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無權發布。地方政府的責任是依法履行報告職責,不隱瞞、謊報、緩報,并及時組織救治,采取控制措施。而最新情況顯示,自3月27日發生首個死亡病例后,3月31日,阜陽市衛生局就以書面材料將相關情況上報安徽省衛生廳;4月4日,安徽省衛生廳專家赴阜陽調查,沒能確診;4月14日,初步調查結果是一種呼吸系統疾病;4月16日,衛生部、國家疾病控制中心派專家到阜陽調查;4月23日,專家確診為“腸道病毒EV71”;4月24日,阜陽政府網站對外公布確診結果;4月25日,當地媒體刊登腸道病毒EV71感染疾病防治信息。從上述時間表不難看出,阜陽市已經基本履行了自己的職責,不存在拖延問題,更不存在隱瞞現象。顯然,把這起疫情的“焦點”定在阜陽官員的拖延隱瞞上,有情緒性臆斷之嫌。
那么,“阜陽疫情”的真正“焦點”應該是什么呢?還來看上述時間表,從3月27日出現首例病例,到4月23日確診為“腸道病毒EV71”,市、省、國家三級專家共耗去了長達27天的寶貴時間。而腸道病毒EV71感染病其實是一種很常見的全球性傳染病,世界大部分地區均有此病流行的報道。我國自1981年在上海發現本病,以后北京、河北、天津、福建、吉林、山東、湖北、廣東等十幾個省(市)均有報道。
吃一塹長一智,按理說,被“咬”了數回之后,衛生疾控部門早就應該建立起廣泛的“腸道病毒EV71立體防范體系”,編制詳盡的預案,以便在疫情發生的第一時間確診,第一時間施救,而要做到這一點并不難,因為由腸道病毒EV71引發的手足病特征明顯,很好診斷。可從這次“阜陽疫情”遲遲得不到定性來看,衛生疾控部門顯然沒有吸取教訓,存在著明顯的失職行為。不難看出,這種麻痹大意、防范疏漏才是“阜陽疫情”的真正“焦點”所在。問責的板子應該痛打誰的屁股,不言而喻。(作者: 吳應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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