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地方,協管員人數套用公務員編制辦法,按被管理對象比例配置;協管員有“管理辦公室”,有“機關”大樓,配置車輛,儼然一個正式政府機構
他們不是政府職員,卻像政府職員那樣承擔著公共管理職能,甚至“代表”政府直接管理企業和社會人員,他們權從何來?責向誰負?
近年來,各地政府大量組建的協管員、協理員隊伍(以下統稱協管員)的執法嚴肅性受到質疑。
“國家應該及時對政府機構、公務員隊伍架構和編制人數進行統籌調整,而不能依靠雇用‘編外公務員’搞‘二政府’來對付。”有關人士對《瞭望》新聞周刊說。
近兩年來,協管員現象正在全國各地快速蔓延,隊伍呈現爆發式增長。城市人口急劇膨脹,新的行政管理領域涌現,行政執法任務加重,而執法力量未能及時調整補充,二者形成巨大反差——這是協管員隊伍迅速壯大的背景。
“如果沒有法律約束,這支政府臨時工隊伍恐怕將永遠‘臨時’下去,成為政府機構和人員新一輪膨脹的基礎。”一位專家預言。
協管員呈燎原之勢
協管員隊伍涌現于本世紀初,政府機關雇用下崗失業人員協助處理社會事務,兼有開發公益性就業崗位之意。
在近兩年協管員隊伍迅速增長過程中,承擔直接管理中小企業和普通群眾職能的機關,紛紛把基層一線具體管理事務卸給協管員,公務員則“升級”為“包工頭”、“二掌柜”。
協管員主要有三大類:一是公共秩序類,在公共場所糾正群眾的違法違規行為;二是行政管理類,深入企業和居民家庭進行巡查、登記造冊、征收稅費、收集違法證據;三是黨群工作類。
《瞭望》新聞周刊記者粗略統計,目前北京、上海、廣州、南京、杭州、烏魯木齊等大中城市普遍設立的協管員隊伍有:治安協管員、交通協管員、稅收協管員、工商協管員、勞動監察協管員、城管(市容)協管員、流動人口協管員、出租屋協管員、計生協管員、黨建協理員、工會協理員等。
一些城市還有消防協管員、安全監督協管員、環保協管員、退休人員協管員、民政協管員、社區協管員、統計協管員、司法協管員、食品藥品協管員、燃氣協管員等。
協管員隊伍龐大,有的機構協管員人數遠遠超過正式執法人員,呈喧賓奪主之勢。如廣州市勞動保障監察員滿編133人,協管員多達949人。
廣州市總警力3萬人,現有治安員8000人、交通協管員900人,計劃三年內治安員擴展到1萬人、交通協管員擴展到3000人。剔除刑偵、經偵、戶籍、車輛管理、機關事務等人員,真正在街面見到的,警察不如協管員多。流動人口、計生、出租屋等日常巡查管理沒有專職公務員,全部依賴協管員,如廣州市有8000多名出租屋協管員。
協管員本來是解決下崗職工再就業的公益性崗位,現在卻日漸“準公務員”化。
《瞭望》新聞周刊在調查中發現,有的地方,協管員人數套用公務員編制辦法,按被管理對象比例配置;協管員有“管理辦公室”,有“機關”大樓,配置車輛,儼然一個正式政府機構。
協管員招錄仿照公務員招考錄用辦法,且年齡、學歷門檻越來越高,如深圳的交通協管員要求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廣東省東莞市稅收協管員要求大專以上學歷。這樣,下崗失業困難群體與協管員漸行漸遠。
“準執法化”也是一大趨勢。治安、交通、稅務、勞監、市容、城管、出租屋、流動人口等帶有現場執法性質的協管員都統一著裝,而且制服樣式與正式執法人員近似。如不少城市的交通協管員、城管協管員的制服與交警、城管的制服酷似,幾可亂真。
“剛剛建隊時,制服的樣式跟交警差別很大,群眾一眼就能認出,經常不服管。”一名交通協管員對《瞭望》新聞周刊說,“現在這身制服,很多人分不清是警察還是協管員,聽話多了。”
本刊記者在一個城市看到,城管協管員的制服與正式城管制服的區別只是在袖徽上多了“協管員”三個蠅頭小字。一些地方的治安員還由公安部門統一配備木棒等執勤裝備。
是否被濫用的模式
廣東省編制辦公室綜合處負責人說,協管員不是政府正式工作人員,沒有列入編制部門管理范疇。協管員雇用成本只有公務員的四分之一左右,所以大家都覺得好用,由此帶來的問題是:協管員模式是否存在濫用?
作為非正式機構,協管員的隊伍設置、經費來源、人員招錄辭退、福利待遇、法律責任都沒有明確的法律規范。什么機關可以設立協管員、人數多少,隨意性很大,誰也說不清一個城市里究竟有多少協管員。
另外,財政來源不規范。各地協管員的經費來源,一是政府財政,二是挪用再就業專項資金,三是以費養人、以罰養人,其中后兩種最普遍。如治安員經費來源于流動人口管理費,交通協管員經費來源于交通罰款返還,出租屋協管員經費來自對出租屋業主征收的房屋租賃稅和管理費,稅務協管員的經費來源于稅收提成,工會協理員經費由工會自籌。
由于協管員最初以“開發公益性再就業崗位”的名義設立,因此,不少地方動用再就業專項資金支付協管員費用。這一違規現象雖經反復批評糾正,至今仍屢禁不絕。
協管員所屬部門的“肥瘦”不同,招聘條件和待遇也不一樣。稅收協管員由于有稅收提成作后盾,工資福利待遇是各類協管員中最高的,有的年薪達到3萬元。
廣州市交通協管員月薪1600元,勞動監察協管員平均每人每月總經費(含工資、辦公經費)2000元,工會協理員每月“津貼”600元,黨建協理員每月“津貼”700元。
協管員與所屬政府部門的關系,有的是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保,有的沒有任何保障。一名工會協理員向本刊記者抱怨:“我們天天到企業動員工會幫助職工維權,我們自己的權卻不知誰來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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