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四月二十七日電 (記者王巖 孫宇挺)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天在人民大會堂舉行了題為《完善城鄉規劃法律制度,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的專題講座,清華大學建筑學院副院長毛其智指出,當前,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正在逐步完善,城鎮化進程與城鄉規劃工作也面臨著新的形勢和要求,迫切需要對現行的城鄉規劃法律制度加以完善。他還為完善城鄉規劃法律制度提出五點意見。
毛其智認為,合理把握城鎮化進度,通過立法,建立統一的城鄉規劃體系的條件已經成熟。需要明確所有的建設活動應限于城鄉居民點的規劃區范圍以內,在規劃區以外原則上禁止除基礎設施之外的非農建設活動。在規劃區范圍以內,也并非是所有的用地都用于各項建設,也需要劃定相應的禁建區,保證規劃區內的生態環境質量和公共安全,促使各項設施相對集中,提高運行效率,切實有效地避免零星開發和“遍地開花”式的建設,從而更好地保護基本農田和耕地。
針對當前社會經濟體制和城鎮化發展的特點及出現的問題,毛其智認為現行的城鄉規劃法律制度需要建立統一的城鄉規劃體系、完善的公眾參與規劃制度、調整規劃的編制和修訂制度、建立上級機關的規劃監督制約機制和規劃編制單位資質和注冊規劃師制度。
城鄉規劃一方面需要維護市場秩序,支持正當的利益追求,另一方面則需要承擔起合理配置公共資源、切實保障公共利益的責任。“城鄉規劃編制和管理的重點,應由確定開發建設項目轉變為對各類脆弱資源和公共利益的有效保護以及關鍵基礎設施的合理布局。在對綠地系統、歷史文化保護區和歷史街區、水系、道路交通、主要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等內容進行嚴格界定的基礎上,實行強制性的規定,并且不得隨意修改和調整。”毛其智說。
毛其智認為,建立協同的行政體系,可以保障規劃的全面實施。他說,建設完善的行政體系,關鍵是應當考慮“謀、斷、行、督”相分離的原則,避免出現將權力主體、責任主體、執行主體和監督主體集于一身的狀況,使承擔參謀、決策、執行和監督職能的機構之間既有分工,又互相制約。
提高城鄉規劃編制的科學性,引導城鎮化的健康發展是他的第五點建議。他認為,要加強規劃的審查和審批制度,健全規劃決策機制,完善決策程序。加強對城鄉規劃的行業管理和建設,嚴格管理規劃編制機構,逐步實行職業規劃師制度,更應注意對規劃機構和人員參與城鄉規劃的行為進行規范。推進先進的科學技術的運用,提高規劃編制工作中分析研究的準確性,加強對規劃實施的動態監測。建立規劃公示和聽證會等制度,加大公眾參與城鄉規劃的力度,通過強化城鄉規劃的民主性來提高城鄉規劃的科學性。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對規劃編制、實施的監督,保證城鄉規劃的全面、有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