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30日電 中國公安部29日召開了全國治安管理工作會議,會議議題之一是討論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據介紹,中國將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為基本落戶條件,進一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指出,中國將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為基本落戶條件,進一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促進人才交流和人口的合理有序轉移;完善暫住戶口登記,探索建立居住證制度;放寬夫妻投靠、老年人投靠子女及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戶的條件限制,放寬對投資、興辦實業和購房人員的落戶政策,放寬各類人才落戶政策,探索建立居住證制度。
新華網的報道提及,黑龍江省在2006年決定在哈爾濱和牡丹江兩市進行戶籍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并通過這兩個市的戶籍改革試點,有望于2007年在全省范圍內實施戶籍制度改革。
然而也有專家指出,如果城市公共產品與服務不能承載過多人口,新進城的人就有很多相關利益享受不到。因此戶籍制度改革要想切實取得成效,不能靠戶口一遷了之,而要著眼于搞好綜合配套改革。
專家認為,戶籍改革還應當堅持分類指導,兼顧不同地區的特殊性。中國人口總量大,地區分布不均衡,加之城鄉差距、地區差距擴大的趨勢尚未扭轉,在戶口遷移政策以及其他相關政策的調整方面,既要確保基本政策的全國統一,又要兼顧各地的不同情況,特別是城市的綜合承受能力,給地方足夠的自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