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老人養老的資金不夠,可以委托房產中介機構把自己的房子對外出租,所得租金直接用于抵扣老人住養老院產生的相關費用,通過“以房養老”的方式,老人可以安心享受“老有所養”的待遇。近日,在北京市石景山區出現了首家為老人提供自助養老服務的“養老房屋銀行”,老人可以把自己閑置的房子交給該“房屋銀行”代理,用租金供自己住進有較高服務標準的養老院,今后北京老人安度晚年又多了一個選擇方式。記者在調查中了解到,由于相關法律法規并不配套,北京老人對這種新興的養老方式尚在觀望之中。
北京首現“養老房屋銀行”
老人多觀望
10月23日下午,記者來到了推出“養老房屋銀行”項目的北京壽山福海國際養老服務中心。該養老機構位于石景山區的雙峪路,是北京市首家按照五星級標準設計建造的民營養老機構。在養老中心門口,記者碰到了專門過來咨詢“養老房屋銀行”相關情況的張大爺。他告訴記者,家中的老母親已經90高齡了,現在一個人住著,做子女的不放心,想找條件好一些的養老院。“聽說這邊養老院能幫忙出租房屋,養老院的環境也不錯,就過來看看情況。”記者發現,來壽山福海養老中心咨詢的居民還挺多,其中不少是沖著“養老房屋銀行”來的。
北京壽山福海國際養老服務中心院長趙良羚告訴記者,有些老人想去好一些的養老院,但是好的養老院床位費比較高,為了彌補資金的不足,老人可以把自己住的房子委托中介公司租出去,房子的租金用來支付養老院的費用。“養老房屋銀行”就是這個概念,以一個二居室為例,月租金2000元,老人入住“壽山福海”每張床位費用為1300元至2000元,通過“養老房屋銀行”將原住房租出后,租金用來抵扣老人在養老服務中心的費用,多退少補,老人還可享受養老費和房屋租賃代理費優惠等政策。趙良羚指出,在前來咨詢的人中有20%在關注“養老房屋銀行”這個項目,但目前尚沒有參加的老人。
“養老房屋銀行”不涉及產權
值得嘗試
據民政部副部長竇玉沛介紹,“以房養老”有三種方式,一種方式是老人把自己的房產交給公益機構或銀行,然后老人的養老費用由公益機構或銀行按月提供,到他病故后,剩余的部分交給他的繼承人;第二種方式是“以房換養”,老人把房產交給福利機構,然后享受福利機構的服務,等他過世后房產由福利機構處置;第三種方式叫“以房自助養老”,老人把自己的房產提前賣給一個公益機構,公益機構一次性把錢給他,他再從公益機構把房子租回來,自己還住在家里,自己付租金。
記者了解到,與此前南京、上海等地推出的“以房換養”、“倒按揭”等方式不同,北京出現的“養老房屋銀行”并不涉及房屋的產權,而只是以房屋租金的形式抵消養老費用。“房子對老人來說是一輩子的心血,不會輕易放棄,老人也總想把房子留給孩子。‘養老房屋銀行’的優點是老人什么時候想收回房子了,隨時都可以拿回來,萬一老人過世了,房子仍然可以留給子女繼承,房子不會流失,財產也不會損失,適合‘中國式養老’的觀念。”趙良羚對記者說。
記者隨機采訪了一些來養老服務中心咨詢的老人,對“靠出租房屋來養老”的“以房養老”形式,多數老人表示能夠接受,前提是沒有改變房屋產權,不用把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或銀行。一位老人表示,養老院費用不便宜,如果自己能夠自食其力,減輕親人的負擔,把自己的房子租出去也是一種選擇。
“以房養老”相關政策不配套
須政府主導
記者在采訪中,一些人也提出,老人養老的生活費用主要依房產價值而定,那么誰來估算房屋價值?房產的價值波動較大,如果出現大幅貶值或增值現象怎么辦?這種養老方式是否會半路夭折?趙良羚也告訴記者,目前有關房屋的價值評估還沒有具體的操作方案,尚在研究之中,估計下個月會有一個明確的評估方案。
中國老齡科學研究中心老齡信息技術研究所所長郭平告訴記者,目前北京地區約有236萬老年人,全市養老院等各種養老機構中約有47%的床位經常處于空置狀態,養老資源的利用效率較低。他指出,目前“以房養老”的操作都是靠民間機構,在制度和法律上會存在很多問題。比如“倒按揭”涉及的房屋抵押,法律在這個方面的界定并不清楚;按照市場規律對以后的房價如何評估以及如何計算老人得到的回報、是不是公認的合理服務價格等等一系列的問題,目前都沒有明確的說法,也沒有更多的法律保障,“以房養老”運作起來存有一定風險。
郭平認為,在“以房養老”推進中,政府應該起到主導作用,積極完善各方面的制度并提供更多的法律保障。(游 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