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論已久的“以房養老”終于在“倒按揭”之外有了新的可能。本市首家“養老房屋銀行”項目前日在石景山區啟動,其主要內容為“60歲以上的老人將住房委托房地產中介出租,租金用于抵扣老人在養老中心產生的費用”。
該項目負責人表示,“養老房屋銀行”的最大優點在于不涉及房屋所有權的變更,將由此引發的家庭矛盾消除。聯想到“倒按揭”模式在各地遭遇的“子女反對”與“觀念沖突”,我們就可以想到,“代租”是為了避免矛盾而應運而生的“中間道路”。
已近暮年的老人,為了減輕子女負擔而“以房養老”、入住養老機構,還要擔心子女不點頭,故力爭身后把房子“留住”。中國老人心上的包袱是不是過于沉重?
“遺產”是一種禮物,而不是一種義務,西方由來已久的遺產稅針對的就是坐享其成、坐吃山空。更何況就目前國內情況來看,老人的給予雖然未必是“補有余”,但絕對是“損不足”。
對現在國內55歲以上的人來說,他們伴隨著中國的跨躍式發展經歷了太多的變革,也是醫療、住房等商品化浪潮的最早見證者,可以說他們是典型的未富先老的一撥。雖然現在老人們手里的住宅多數是原單位的“福利房屋”,但考慮到長期的低收入及現在月養老金多集中在一兩千元左右,老人們的房產實際上是他們一生的積累所得,他們完全有理由通過各種形式進行置換,享受晚年生活。所謂“但存方寸地,留與子孫耕”的傳統,透支的是老人們的后半生。
來自中新社的最新調查數據表明,北京60歲以上老人買房純粹用于自住的比例僅為總量的10%,其余多數是為了留給子女;2006年中國城鎮新人平均結婚花費為12.66萬元(還不包括購房、購車的費用),80%至100%由父母資助;在發達國家,奢侈品市場的主導者是50歲至70歲的中老年人,而在中國40歲以下的年輕人才是高消費的主力軍;國外老人退休后周游世界,而中國老人退休前后收入落差明顯,在支援子女后開始發愁看病錢……
一個成熟的社會,年輕人應該勤奮而刻苦,老人們應該安逸而富足。“以房養老”不是社會保障的替代版,不應用以支付養老院費用這樣的基本生存資源。它要實現的是錦上添花,而不是雪中送炭,它也不是對子女的贍養義務進行“豁免”。要求老人將自己的房產作為遺產而不變現,實際上是讓最需要用錢的人沒錢用,完全不符合社會福利經濟學的觀點。
有些事,80后的確不懂,可有的人到了80歲以后還不懂。要知道,即使身為父母,也沒有義務成為蠟燭。每個人都有屬于自己的時代,每個人都有責任為自己的人生付出,指望老人們過度地、單向地留下點什么,對誰來說都不是幸福。(毛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