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市民議論土地增值稅何時開征之時,地稅部門已悄然開征。記者了解到,南京地稅部門已在18日、19日分別征收了3筆、7筆土地增值稅。根據通知,7月2日以后到房管部門送件的交易都將征收土地增值稅,也就是說,土地增值稅將和契稅、營業稅、個稅等稅種一樣,一手繳稅一手拿房產證。
窗口悄然開征土地增值稅
“怎么多了1.65萬的土地增值稅啊,不是說還沒開始征嗎?”昨日一早,市民張先生拿到地稅部門開出的繳稅單時頓時驚住了。由于比此前預計的稅費多出一萬多,張先生拉著地稅窗口的工作人員不依不饒。而地稅部門的工作人員則拿出一沓厚厚的文件,這些文件中既有省有關部門轉發財政部、國稅總局的通知,也有南京自己下發的相關文件。地稅工作人員解釋,他們在6月14日便已接到江蘇省財政廳、地稅局下發的有關征收土地增值稅的通知,后來市里面經過一段時間準備,于7月2日下發了相關通知,“征收肯定是有依據的”。
7月2日就下發了通知,是否意味著從那時起送件的市民都將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對此,南京市地稅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土地增值稅并非新稅種,此次只是將相關問題作了明確,以前是自行申報,而現在市民必須是先交了稅才能領到證。據悉,目前的操作方式中,土地增值稅和此前的營業稅、個稅一起在地稅窗口繳納,賣方完清稅收后,買方憑完稅憑證才能在房管部門領到過戶后的房產證。
地稅部門的這位負責人坦陳,有關征收土地增值稅的最新文件的確是近期由財政和地稅局共同簽發的,而這個文件的落款時間為7月2日。“文件發生法律效力就應該是這個時間。”該負責人表示,7月2日他們就開始執行了,截至昨日他們已經征收到10筆土地增值稅。
賣高檔房最高要繳11.6%的稅
征收土地增值稅的悄然執行,意味著在五年內轉讓一套“高檔房”最高要繳納11.6%的稅收。這其中包括4%的契稅、5.6%的營業稅及附加費以及1%的個人所得稅、1%的土地增值稅。
“如果不是親身經歷,可能還不會體會到這么重的稅。”昨日在華僑路房產交易登記中心辦理過戶的市民張先生表示,他剛買的一套120萬的房子總共要繳納13.92萬的稅,這還不包括通過中介買房子所需繳納的1.4%的中介費,以及辦理產權證的費用。“如果賣方一點都不承擔,這個房子就更貴了。”張先生有些無奈,“這個土地增值稅到底誰交,到時還是個麻煩事”。
征稅“突襲”,市民大多惱火
由于政策“突襲”,并已經在7月2日悄然執行,很多送件的市民都表示“不敢相信”。
昨天上午9點40分,當記者趕到華僑路房產交易中心時,大廳里已經分外繁忙,前往咨詢、辦理交易手續的居民絡繹不絕。市民陳小姐新近看中了一處二手高檔房,已經與賣方談妥,目前正準備辦理過戶手續,“好不容易看中一套價格適宜的房子,偏偏趕上這個政策,本來就很高的房款再加上這些稅款,又要多付幾萬塊錢,真是倒霉……”陳小姐很是懊惱。像陳小姐這樣夾在政策交接門縫中的市民不在少數。在交易中心,記者看到了不少買方、賣方、中介“三方會談”的場面。由于土地增值稅的出臺,三方的利益平衡成為一個焦點。但爭執解決不了已經客觀存在的政策環境,三方坐下來平心靜氣地權衡也許是最好的解決辦法。
而地稅部門的解釋是:由于土地增值稅從1994年后便存在,從那時起有償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筑物都應該繳納稅收,此次只不過是重新明確了征收方式,進一步規范了征收程序。
兩種贈與不用繳稅
南京市地稅局有關人士表示,征收土地增值稅本意是抑制房價過快上漲,或者說減少房屋頻繁買賣中帶來的哄抬房價現象;但對于市民沒拿到收益的贈與行為,可以免予征收。
“所謂贈與是兩種情況。”該人士解釋,第一種是個人把這個房子送給他的直系親屬,這種方式不予征稅;但對于送給其他人的,不叫贈與,仍要按照銷售處理。第二種免稅的贈與是,一些個人、企業通過非營利性機構把它捐贈給希望工程等,因為他實際上沒有取得任何收益,也可以不征稅。(徐關輝 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