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開發商未為小區開通燃氣入戶等配套設施,華龍苑小區二期的300余戶業主將開發商告上法庭,法院判決支持業主開通燃氣的訴訟請求生效后,開發商一直未自動履行。記者昨日從昌平法院獲悉,法院已凍結開發商有關款項,為300余戶業主開通了燃氣。
承辦法官介紹,2005年11月7日上午8點,昌平法院回龍觀法庭剛開門辦公,華龍苑小區二期的330戶業主便將法庭大門堵了個水泄不通。他們分別拿著起訴書,按樓門號在回龍觀法庭門口排起了幾條長龍,等待立案。各樓的負責人主動在隊伍前面收集業主們的起訴狀,并不時點名統計。由于前來立案的人數太多,回龍觀法庭最終以集團訴訟方式受理了于鑫等5名原告的起訴。
于鑫等業主訴稱,2005年7月,昌平區華龍苑小區對外銷售的商品房陸續交付,但其所交付房屋的燃氣一直未予開通。業主多次與開發商聯系,得到開發商要求業主另行繳納燃氣開通費用3500元的回復。該小區300余位業主認為開發商此項費用不應由業主另行承擔,遂訴至法院要求判令開發商依合同約定立即開通燃氣。案件一審后,開發商提出上訴,終審法院維持原判。
昌平法院執行庭法官介紹,因開發商拒絕履行已生效判決,華龍苑小區的300余位業主于去年9月13日向法院申請執行。法院第二天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但開發商逾期仍不履行其法律義務。隨后,法院凍結了該公司一賬戶上的存款100多萬元。法院凍結其款項后,開發商仍拒不履行其法律義務,在長時間的工作無效后,法院對其采取強制執行措施。2007年春節前夕,執行法官與負責該小區的燃氣供應和安全管理的公司直接聯系。確認了其可以直接為業主開通燃氣后,法院向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委托其為申請人開通燃氣。目前,300余戶業主的燃氣開通,法院從此前凍結的款項中直接將所需費用全額發放給了燃氣供應商。(呂佳瑜 崔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