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市場違規操作事件越來越多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相關部門的監管存有漏洞,目前的監管機制在時效和執行力度方面都有較大的改進空間
“房地產行業之所以出現如此多的問題,是因為很多開發商的素質都不高:一些開發商利欲熏心,毫無社會責任感和道德可言;一些開發商的開發資質條件實際上達不到住房開發標準要求,為房屋建筑質量埋下隱患。因此,提高開發企業入市門檻,很有必要。”中國人民大學土地管理系博士張遠索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蘇善生以“樓停停”為例提出另一種看法:“在售出近2000套后,有關部門才發現違規操作,才開始勒令停止。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說明其中必然存在‘不作為’。”
這一觀點得到了馬威的贊同。“手續不全還能賣出那么多套房子,這里面肯定有很大的問題存在。”馬威認為,對于頻頻出現的“樓××”事件,有關部門一定要追查其更深的內幕。
張遠索則直言不諱地指出,房地產違規事件越來越多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相關部門的監管存有漏洞,目前的監管機制在時效和執行力度方面都有較大的改進空間。
“房地產業的違規操作已經到了不能不管的時候了。”這是業內人士的一致看法,但問題是,究竟該怎么管?
俞明軒認為,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依法管理很重要,尤其是在“審批”和“發證”兩個環節。“首先,規劃上要嚴格審批,規劃通過之后不能輕易變動;其次就是在驗收發證階段,對于違規建筑要嚴格依法辦事;此外,對于違章建設要嚴格執行禁發銷售許可證、銷售證、房產證等規定。”俞明軒說。
張遠索給出的建議是,建立責任單位和個人事后問責制,用政策代價提高開發商對產品質量和服務的重視程度。
但張遠索還有一個擔憂。他認為,“地方政府部門與房地產開發商關系微妙”是房地產違規事件層出不窮的一個深層原因,“在這種情形下,部分開發商弄虛作假、偷工減料、囤積居奇、投機倒把等行為的滋生,也就不難理解了”。而要杜絕這種現象,恐怕不是“加強監管”就能解決得了的。
就在發稿前,記者再次接到了張女士的電話。她告訴記者,她有一位朋友同樣被開發商欺詐,很希望找到媒體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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