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限售房屋謹慎買 莫聽他人巧言辭
案例:急于買房的小周,偶然間在某個新動遷小區周圍的中介處看到一套價格相當優惠的二手房。據稱,這套房子是張某動遷剛分得的配套商品房,便宜是因為這類房屋5年內不能辦理產權過戶。
見小周猶豫,中介表示有辦法辦過戶,否則分文不收。于是小周與張某簽訂《房地產權益轉讓產權過戶合同》,約定:張某以74萬元的價格將房屋所有權轉給小周,當小周收到交易中心出具的以他為申請權利人的收據時首付38萬元;收到交易中心出具的以小周為所有權人的房地產證時付清余款。
小周收到第一張收據后放心地支付了38萬元。幾天后,卻等來了不予核準其產權登記的通知,理由是:申請人遞交的據以過戶的動遷安置協議系偽造。眼看交易不成,小周要求張某退錢,張某卻稱經濟困難無力退款。小周只得訴至法院要求張某退還38萬元房款及因合同不能履行所產生的違約金。最終法院判決小周與張某所簽的合同無效,張某應將38萬元返還小周。而小周明知該房屋是限售房,仍提供虛假動遷協議辦理過戶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故不支持其違約金的訴請。
風險提示:限售房的價格一般要比相同地區房價低20%以上。價格便宜了,風險也很大:由于無法辦理產權過戶,加之房價波動,出賣人“一房二賣”或最終不配合辦理過戶手續的可能性非常大。出售人只有動遷協議或預購協議、尚未辦理產權證的房屋盡量不要買;對報價明顯低于周邊房價的房屋及新的動遷小區的房屋更要保持高度警惕,在確認可以購買之前盡量不要支付定金、意向金以及首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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