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0多家分公司、20000多名員工,中國規模最大、網點最多的中介公司——“創輝”地產中介在珠三角7個主要城市的門店紛紛關門。一時間,關于“創輝租售即將倒閉”的消息充斥網上。(1月16日《信息時報》)去年和今年,房產中介企業倒閉關門或者攜款潛逃的丑聞屢屢見諸報端,很多人把原因歸咎于政策調控太快太猛,并驚呼房產中介企業的嚴冬來了。在筆者看來,房產中介企業紛紛倒閉關門,未必是壞事,它僅僅是階段性的陣痛,陣痛過后陽光必將更加燦爛。房產中介企業的倒閉可以促使業內充分洗牌,并進行痛后的反思,從而制定行業標準。任何新生事物的發展,都不可能一帆風順,房屋中介行業是我國在20世紀90年代中后期發展起來的新興行業,因缺乏行業標準,魚龍混雜,一直處在低門檻擴張及監管盲區,出現問題是難以避免的。每一次嚴冬,都是一次優勝劣汰,它將促進房產中介行業更加規范,更加自律。
同樣,因為是新興行業,國家在這方面的立法規范相對滯后,目前僅有建設部的《城市房產中介服務管理辦法》、《關于加強房地產經紀管理規范交易結算資金賬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條加以調節,大多數地方也沒有配套法規加以補充。房產中介的洗牌,也必將把立法工作提到議事日程。
從目前來看,至少有四個方面需要通過法規來規制:一是需要明確中介服務的性質,究竟是一種單純的房產經紀,還是具有《合同法》中的居間合同行為?二是需要制定中介格式合同,現在市場上運行的房地產居間合同,大部分為居間人提供的格式合同,或者是買賣一方提供的格式合同,我們應該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由房地產主管部門在公平、平等的基礎上,制訂出相關的房地產中介標準合同文本,強制房地產市場中介組織使用。三是需要法律明文規定具體的、可操作性強
的信息披露制度,包括房屋的產權是否合法、清晰,有無被抵押或被查封的情況,包括是否存在社區犯罪、漏水、墻體爆裂、環境噪音、鄰里干擾等問題,并明確規定賣方、買方和中介的權利和責任。四是要硬性規定第三方監管,強制使用專用賬戶,銀行要制定具體監管細則,加大監管力度。
對房產中介企業的寒冬,我想說:讓暴風雪來得更猛烈些吧!是雄鷹的話,它總會高傲地飛翔的。最后,引用英國詩人雪萊《西風頌》中的一句詩句和房產中介企業共勉:“要是冬天已經來了,西風呵,春日怎能遙遠?”(葉雷 湖北高校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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