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國資委下發“清退令”,要求78戶不以房地產為主業的央企退出房地產業務。8個月后,僅有7家央企轉讓了股權,71家央企超過200家地產公司至今未見動靜。目前,監管部門已下發“紅名單”,要求銀行只能對16家以房地產為主業的央企發放貸款。(《中國證券報》12月6日)
有統計數據顯示,在2009年全國產生的90多個地王中,央企就占60個左右。在公眾輿論對“地王”的圍攻中,擁有“出身”、“不差錢”等優勢的央企成為眾矢之的,基于此,國資委于3月19日宣布,78家不以房地產為主業的中央企業,要退出房地產業務,并且要在15個工作日內制訂有序退出的方案。此舉曾引起坊間一片叫好,但實際效果不容樂觀——時至今日,絕大多數央企依然按兵不動,全面退出更是遙遙無期。
實際上,目前的尷尬局面早就在業內人士的預料之中——盡管“清退令”本身很給力,卻一直不被業內人士所看好。其中主要原因是,已經產生的“地王”不會因央企退出而消失,誰來接這“燙手的山芋”?另外,國有重大資產的剝離重組,必然需要經過一系列法定程序,如何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更是不得不考慮的現實問題。解決這些問題顯然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扒逋肆睢北旧肀M管措辭嚴厲,卻并沒有規定具體日期,巨大的利益誘惑下,多數央企無休止地拖延、觀望似乎不難理解。更為重要的是,即使這些央企全身而退,有實力和能力接手的多半只是剩下的那16家央企,如此一來,所謂“清退令”不過是減少競爭數量,維護原有壟斷而已。
頗具諷刺意味的是,就在“清退令”施行不久,各地依舊“地王”頻出,其中的勝利者依舊大多為央企,乃至于公眾紛紛猜測宏觀調控政策是否已發生調整,更有甚者,懷疑國資委只是虛張聲勢。國資委此番以更加嚴厲的姿態表明了態度,但依然未能解決央企內部存在的問題,央企是否能應聲而退委實值得懷疑。從某種程度上說,央企“清退令”的難以推行,不失為國內房地產調控的一個縮影——調控區區數十家央企尚且如此困難重重,想要調控國內樓市談何容易?
“清退令”之后不久,號稱“史上最嚴厲”的“新國十條”出臺,由于并未達到預期效果,二次調控接踵而至。然而,與調控越來越緊相對應的是,樓市日漸升溫——中國指數研究院最新數據顯示,11月全國100個城市住宅平均價格較上月上漲0.82%,十大重點城市中,除南京環比下跌0.07%外,其他9個城市房價平均環比上漲0.41%。一面調控一面升溫,房地產市場似乎深陷“越調越漲”的怪圈而不能自拔,當“第三輪調控勢在必行”的聲音再次響起,眼前這尷尬的一幕與“清退令”何其相似?房地產調控的主要目標,在于消除投機需求,使自住需求成為市場主體,在投機需求屢屢高奏凱歌的市場環境中,他們如何肯輕易放棄那唾手可得的巨大利益?
包括“清退令”在內,任何調控手段的生命力不僅在于其前瞻性,更在于執行力。如果沒有這兩種基本條件為保障,無論怎樣措辭嚴厲都不過是“空調”的習習涼風。平抑房價、落實調控,請先從那些央企入手——如果連幾十家央企都調控不了,還能拿什么來調控天下? (趙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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