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對外發布消息,《北京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制定出臺,今后,商品房預售資金將全部存入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專用賬戶,保證預售資金優先用于工程建設,嚴禁房地產開發企業直接收存商品房預售資金。新政策將于12月1日起付諸施行。
商品房預售資金,指購房人按照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支付的定金、首付款、購房貸款以及其他形式的全部購房款。商品房預售許可制度的建立,推動了我國住房建設和房地產市場的發展。然而,在商品房預售過程中,存在著信息不對等狀況,購房人缺乏對房地產項目建設、管理、工程進展的了解,因而產生開發企業挪用預售資金導致的工程爛尾、項目延期等情況,嚴重損害了購房人和相關當事方的合法權益。
北京市住建委有關負責人表示,《辦法》出臺的目的是落實中央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措施,完善商品房預售制度,保障購房人的合法權益,進而引導和規范首都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辦法》突出了相關各方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對于房地產開發企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導致工程停工、預售項目存在嚴重質量問題、預售項目未按期交付使用等問題,區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書面通知監管銀行暫停撥付專用賬戶內的全部商品房預售資金,并啟動應急措施,協調相關部門監督專用賬戶內資金的使用。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存在直接收存商品房預售資金、未及時將貸款轉入專用賬戶,沒有依照《辦法》規定使用商品房預售資金,以及以收取其他款項為名變相逃避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等現象,有關部門將責令限期改正,并暫停該房地產開發企業所有開發項目的商品房預售,將其違法違規行為予以公示,并記入企業信用信息系統。
北京統計局最新公布的統計數據顯示,今年前三季度,北京房地產開發項目本年到位資金3938.8億元,除金融貸款和自籌資金外,開發商定金及預收款為1020.7億元,其占比高達25.9%。
“以往有的開發商利用預售資金,拆東墻補西墻,達到囤地捂盤的目的。對于這部分資金使用不規范的開發商來說,《辦法》的影響應該會比較大,不排除一些項目為了盡快回籠資金降價銷售。”中國房地產及住宅研究會副會長顧云昌表示,“《辦法》實施以后,必然會緊縮開發商的資金流,將促進開發商加快推盤,防止囤地捂盤和爛尾樓,增加市場的供應,對遏制房價上漲也將起到一定作用。”
全國工商聯房地產商會會長聶梅生認為,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正常開發行為政府依然支持,只是對房企拿預售資金來盲目圈地、一味擴張等行為予以控制,控制開發節奏、資金流向等,完成房地產開發從量到速度的控制方向,保持房地產市場的穩定健康發展。記者王明浩、王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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