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上漲過快城市應“限購”
縱覽此前各地出臺的房地產細則,“限購”成為一個關鍵詞。我省細則也提出:“房價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城市,要在一定時間內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
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表示,“限購令”的本意在于遏制房地產投機,打擊炒房,防止房價過快增長。我省“限購令”既出,也隨即引發市場的猜想:接下來各城市出臺的細則中,會否涉及“限購令”?
南京市房協秘書長王良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未給出明確答案,他稱,目前來看,南京跟一線城市相比,房價不是最高,發展也比較平穩,有些購房者認為房價應該下降,但是政策不是根據哪個人的要求來的,是根據整個市場走勢、發展狀況、發展前景來定,因此出不出相關政策前提是要保證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有業內人士提出,按照此前一些城市出臺的“限購令”,其效應也許只是高燒樓市的“止疼藥”,還算不上一顆能真正降溫的“退燒藥”——“限購政策是限新購房1套或2套,而不是限制家庭擁有住房總套數,且是一定時期內,這樣一來新購數量只會暫時有所減少。而若改為限制家庭擁有房屋總套數為2套或3套,才能真正遏制炒房。”換句話說,“限購令”一旦對以前所擁有的房產“既往不咎”,那么其效力必將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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