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連續一周高溫悶熱,大興王小麗一家老小,卻只能吹著電扇度三伏天。空調不敢裝,因為她所在的這棟樓,乃至整個柳林園公寓,一個多月前被宣布為違章建筑,將面臨強拆。
大興區黃村公園一路向東,穿過京開高速,便是清源路東口。這里有一條近乎干涸的小河,沿著河邊小路北上不到500米,幾棟紅色磚樓隱藏在一條窄巷之后。這里就是“柳林園公寓”,算上旁邊的創玉朝公寓,這里一共有800多住戶,2300多人居住。居民多是在2009年底至2010年初搬到這里,并與開發商簽署了14年的“廉租合同”。
今年6月,所有住戶收到了一紙來自政府的通知,表示該公寓被確認為違章建筑,將面臨強拆。在惶恐與不解的情緒下,住戶們正在苦苦尋求著現實與政策的和解之道。
公寓宣傳語
主打“廉租”牌
“長租、廉租”,這是最初吸引張玲(化名)來到柳林園公寓的原因。
2008年年中,正在四處找房的張玲,在網絡上看到了這樣一則房屋廣告——“新開發項目廉租公寓,給您十四年的使用權限,期間可出租可轉讓,操作靈活,比買大產權房經濟壓力小,比外面租房便宜穩定不押錢……”
而另一則廣告則更有針對性:“本公司主要致力于開發建設廉租公寓項目,以解決買不起經濟適用房又申請不上廉租房的‘夾心層’低收入家庭和外來務工人員的安居問題。”
拿著廣告,張玲來到了柳林園公寓,當時的柳林園還只是一片在建的工地。按照開發商的資料,公寓為7層,分AB兩棟,地上6層地下1層全為出租房。房屋建筑面積從37至80平方米不等,按照面積及位置的不同,14年租金在3萬至12萬之間。
緊鄰京開高速,周圍有十數條公交線路,今后還會有地鐵延長線修到家門口。看到這些誘人的條件,張玲動心了。
“算下來,一平方米每個月的租金不到500元,好歹是個一居室啊。”雖然開發商只是強調房屋為“長租”,但14年的租期,對于一般人來說,與購房已經非常相似。而在房屋的廣告中,開發商也在強調14年長租的穩定性——“14年內房價不遞增也不上浮,14年擁有自主權就是自己做房東。適合做過渡,周轉,養老,投資。相對租房便宜,比買房壓力小。”
而另一個讓張玲下定決心的因素是,在看房過程中,張玲表達了急切需要住房的愿望。而開發商表示,如果她先付下定金,可以為她在附近尋找一處住房,600元每月一直住到交房。
接下來的問題,似乎只剩開發商是否有相關的房屋售賣資質了,開發商很快拿出了營業執照、土地租用合同等一系列相關文件,一切都似乎與正規房屋租售買賣過程一樣,這也增添了張玲的信心。而廣告詞中的“比買大產權房經濟壓力小”中的暗示,被張玲有意或無意地忽略了。
2008年8月,她交付了租房定金,住進了開發商為其尋找的住處。住處距離正在建設的柳林園公寓不到百米,可以說柳林園就在張玲眼皮底下蓋起來的。
租賃合同
廉租二字悄然消失
雖然張玲對于自己即將擁有安樂窩毫不懷疑,但其實在簽署租賃合同中,已有值得關注的細節。
參與互動(0) | 【編輯:林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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