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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保障部發布的《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規定,用人單位下月起招聘時須標明薪酬。記者在采訪中發現,“明碼標價”的單位明顯增多,但仍有少數企業在招聘會中繼續“月薪面議”。
昨日,記者在武漢市勞動力市場舉辦的招聘會上看到,約七成單位的招聘簡章注明月薪,而且比較詳細。如某企業對保安注明的月薪為“試用期700元—800元,轉正后1070元—1620元”。求職者表示,詳細的薪酬標準讓人找工作更放心。
但在現場,仍有一些單位回避了工資待遇這一信息。 一家公司在招聘簡章中只標明“月薪面議”,該公司相關負責人坦稱,營銷人員實行“底薪+提成”,但底薪僅600元,“擔心這個數字寫出來沒有競爭力,招不到人。”“摒棄‘月薪面議’對企業招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些用人單位還在搭末班車。”武漢市勞動力市場相關負責人稱,《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下月開始實施,市場正在向用人單位廣泛宣傳,要求招聘簡章上注明單位基本情況、招用人數、工作內容、招錄條件、勞動報酬、福利待遇、社會保險等信息。(魏曦 童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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