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佛山廣大師生關注的中小學生“警糾校處”制度近日有了定論。記者從佛山市政協獲悉,佛山市公安部門近日對該熱點提案作出回復,考慮到中小學生身心尚未成熟、承受能力脆弱,暫不將學生交通違章情況通報學校并與學生考評掛鉤。
政協委員建議“警糾校處”
今年2月,佛山市政協委員王伯超建議在佛山市建立“警糾校處”制度,即中小學生一旦發生交通違章,警方除現場糾正其行為外,還將反饋至學校,學校將據此進行教育,將違章行為寫進個人操行評定,與學生的綜合考評直接掛鉤。
王伯超通過調查指出,亂闖紅燈、亂穿馬路、不走斑馬線過馬路等違章行為中,總是不乏中小學生的身影。中小學生不遵守交通規則,從小處說,有可能造成可怕的交通事故,導致令學生和家長都追悔莫及的后果;從大處說,這是中小學生缺乏社會公德的一種表現。
因此,王伯超委員建議,在佛山市建立“警糾校處”制度。即中小學生每人配發一張聯系卡。當學生違反交通規則時,民警會予以糾正,并在聯系卡上注明情況;同時通過系統網絡反饋至學校,學校將據此進行教育,有些違法行為可寫進個人操行評定。
公安部門:暫不實施
佛山市公安局在提案回復中指出,目前全市“交通安全文明學校”覆蓋率達95.7%,達到市、區級“交通安全文明學校”標準的有78所。“警糾校處”是創新現行校園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模式、豐富對學生交通安全管理手段很好的嘗試。
但綜合表現評定關系到學生的畢業、升學等切身利益,影響較大,且中小學生作為一個特殊的群體,身心尚未成熟,承受能力脆弱。因此,將學生交通違章情況反饋到學校,并寫進個人操行評定,有可能給學生帶來很大的心理壓力,不利于學生的健康成長。綜合這些情況,公安部門表示暫時不會將學生交通違章情況通報學校。
公安部門還表示,下一步,他們將與教育部門一起制定一套完善和操作性強的實施辦法,在糾違、信息反饋、教育等方面進行規范。
支持:不通報是對學生的關愛
不少家長和老師認為,不通報是對未成年人的一種保護,體現了對中小學生的關愛。
佛山二中的李老師昨天表示,學生交通違章情況比較普遍。中小學生是一個特殊的群體,心智尚不健全,應該給他們創造成長的機會,而不是一發現違章就通報學校處罰。
女兒正在上初三的孫小姐也擔心,將學生交通違章情況通報學校并與考評掛鉤,會給學生帶來心理包袱,影響他們的健康成長。
反對:給點“顏色”看有助成長
也有一些家長認為,中小學生交通違章通報學校無可非議,交通違章就應該從小抓起,讓學生從小就養成良好的過馬路的習慣。
市民章先生認為,對中小學生的要求應該嚴格一些。適當的時候給孩子一些“顏色”看看是對孩子的嚴格要求,對孩子的成長是有好處的。“讓孩子知道亂闖紅燈是要受處罰的,這樣才能增強他們的自覺性”,章先生說。 (記者肖歡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