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投資渣打銀行的一款理財產品,上海投資者王女士1000萬元的本金在短短三個月內虧損300萬元。王女士表示,由于渣打銀行沒有盡到充分提示風險的義務,加上其產品銷售人員夸大該產品安全性,自己受到誤導購買了這款產品,導致投資虧損。基于此,王女士一紙訴狀,將渣打銀行告上法庭。4月10日,該案在上海開庭審理,法庭當日沒有宣判。這是目前國內首次針對外資銀行理財產品案例進行開庭審理。
現場原告“同意和解”,銀行拒絕
2008年6月,由于國內基金市場不景氣,王女士便想將資金轉投境外基金,以獲得較好的回報。當時,王女士聽說通過渣打銀行可以投資境外基金,因此投入1000萬元,購買了渣打銀行的“金通道環球投資系列”產品。在談到為什么購買該產品時,王女士表示,“國內投資者不能直接購買海外股票,我想通過銀行購買海外基金是可行的投資方式。”
在購入這款產品后,正巧趕上美國金融海嘯爆發,海外市場急跌,短短三個月時間,1000萬的資金已經虧損將近300萬元。2008年9月底,王女士發出了中止投資、拋售基金的指令。王女士想把剩余約700萬資金提出,但渣打銀行拒絕了王女士的提現請求。
王女士表示,在虧損之后她才發現,“原來渣打理財產品存在很多問題”。她稱,渣打銀行銷售人員在銷售時只強調該款產品投資基金的好處,但并未向她強調購買的實際上是結構性產品,而且她也并沒有獲知該產品為期一年,不得提前贖回。“如果知道不能提前取現,我肯定不會買的。”在10日的庭審現場,原告代理律師提出“要求渣打撤銷去年6月11日簽訂的產品認購合同,全部返還購買理財產品的1000萬元本金并賠償利息損失”,而被告方律師則否認銀行在銷售該理財產品過程中有違法行為,并要求駁回原告的全部請求。在審判長宣布休庭前,原告代表律師表示“同意和解”,卻被銀行方面拒絕。當天法庭未作出判決。
原因理財產品太復雜,投資者無頭緒
前兩年,銀行理財產品盛極一時,市場銷售火暴。然而,這些理財產品的一個共同特點就是產品認購書充斥著大量的專業術語,缺乏專業背景的普通投資者根本就看不懂。
王女士表示,由于自己購買的這款“金通道環球投資系列”理財產品是投資于“美林一年期組合掛鉤結構性憑證”,投資者可以從16只海外基金中選擇基金組合,自己當初就以為自己買的是基金產品,以為可以隨時贖回。發生糾紛后才明白,原來不到期是不能提現的。
在網上,已經形成了一個“渣打苦主”聯盟,成員上百名。這個聯盟的目的就是聯合起來向渣打銀行討說法,包括通過訴訟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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