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周先生到交通銀行公主墳支行永定路儲蓄所辦理銷戶手續,被柜臺人員告知活期存折內余額已是負數,如要銷戶需要補交銀行3.95元。銀行稱,這是因為每季度扣除小額管理費,賬戶余額不足導致;周先生認為,銀行應該盡到告知義務,自己不應為“負數”埋單。
客戶:存款成零銀行應告知
周先生稱,他持有的交通銀行活期存折是在2006年5月開戶的,“后來一直閑置在家。”
周先生介紹,數日前突然翻出這一存折決定辦理銷戶,但被銀行工作人員告知余額為負數,如銷戶需補交3.95元。他詢問得知,由于存折內存款一直只有10元,銀行每季度扣除相應的小額管理費。
周先生表示,自己的賬戶內被扣得沒有余額時,銀行不應繼續扣除,“賬戶里沒錢了,就算不上小額儲戶,還管理什么呢?”周先生稱,銀行對儲戶有告知義務,早知如此,自己也沒必要耗費近一個小時等待銷戶。他表示,自己沒義務為“負數”埋單。
銀行:客戶不銷戶不會追責
昨日,交通銀行公主墳支行永定路儲蓄所證實此事,并稱周先生補交小額管理費后辦理了銷戶手續。銀行稱,小額管理費約定的存款上限是500元,余額不足將每季度扣除3元。
昨日,交行客服熱線129號話務員稱,周先生不到銀行辦理銷戶,銀行也不會追究,小額管理費是系統自動扣除的,也因此無法因余額為零而終止。
工商銀行客服熱線介紹,銀行系統從2006年6月開始收取小額賬戶管理費,是根據商業銀行法出臺的政策,得到了銀監會的批準,目的是節省銀行系統管理成本,讓儲戶注銷小額賬號,更好理財。
“收小額管理費是霸王條款”
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董正偉律師認為,銀行收取小額賬戶管理費屬變相欺詐。他稱,民法于合同法中均有誠信交易的條款,而儲戶在銀行開活期賬戶,為了免交小額賬戶管理費,需保持賬戶余額在500元以上,相當于500元的定期存款,而銀行卻支付著活期存款的利息,屬于不平等交易。
他表示,儲戶余額被劃空的情況下,借貸關系就應該自動解除,而不應再由儲戶為欠款埋單,這屬于霸王條款。(賈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