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6日電 審計署今日在其官方網站發布2007年第2號審計公告。公告稱,26個高等級公路項目所涉及的交通主管部門及建設單位擠占挪用或利用關聯交易套取建設資金21.58億元,用于其他項目建設、招待和發放獎金等。其中,吉林、陜西等省(區)26個高等級公路項目建設單位擠占挪用建設資金19.62億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有關規定,審計署于2005年對北京六環路、京珠公路新鄉至鄭州段等34個高等級公路項目的建設管理和投資效益情況進行了審計。
公告寫到,與審計署2000年對部分重點公路項目的審計情況相比,這次審計情況表明,公路建設管理比較規范,近年來公路項目建設中的違規集資、拖欠工程款問題已初步得到遏制,挪用建設資金等問題也明顯減少。但仍有一些項目在建設管理、土地征用和投資效益等方面還存在一些比較突出的問題。
公告稱,此次審計查出的主要問題包括:部分項目違反招標投標、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的規定;一些地方政府及項目建設單位違規征地,截留、挪用和長期拖欠農民征地補償款,損害農民利益;部分項目建成后,未達到預期經濟效益,難以按期還清貸款。
公告稱,26個項目所涉及的交通主管部門及建設單位擠占挪用或利用關聯交易套取建設資金21.58億元,用于其他項目建設、招待和發放獎金等。
一是湖南、廣西等6個省(區)交通管理部門或其下屬單位利用關聯交易套取建設資金1.96億元。如1999年以來,廣西自治區交通廳基建管理局采取通過所屬職工技協向施工單位收取“咨詢費”等方式,套取、截留并私分建設資金2600多萬元。2000年以來,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設開發總公司職工技協利用與上級單位的關系,以所謂“聯營”方式幫助施工企業承攬工程,違規收取資金1090萬元,用于成立私人公司和給上級單位發獎金等。2000年至2005年3月,內蒙古自治區交通廳機關事務中心下屬的碎石場,在向呼和浩特至老爺廟高速公路提供石料中,以虛列成本等方式套取建設資金1279萬元,其中70%上交自治區交通廳(至審計時已有413萬元用于招待和發放補貼等),30%給了項目建設單位。
二是吉林、陜西等省(區)26個高等級公路項目建設單位擠占挪用建設資金19.62億元。
至2004年底,吉林省四平至白山高等級公路建設單位挪用建設資金9608萬元,用于其他公路及市政工程建設等,并將市政工程建設投資費用等7226萬元擠入該高等級公路項目成本。陜西省高速公路開發公司承擔兩條高速公路建設采購材料時,通過向建設單位收取“材料采購保管費”、向材料供應商收取“聯合投標代理費”的方式,違規獲利7727萬元,用于其他項目建設和該公司的日常開支。還有一些建設單位管理費嚴重超支,如2003年8月至審計時,廣西自治區河池至南寧高等級公路建設單位巧立名目,安排20批共141人次出國,累計支出977萬元。
針對擠占挪用套取建設資金的問題,湖南、廣西、內蒙古等省(區)交通主管部門查處了有關單位的違紀違法問題,停辦了相關經濟實體的經營服務活動,并配合紀檢部門將不合法收入予以清退,已收回套取的建設資金3274萬元,其余的正在追收。吉林、陜西、廣西等省交通主管部門制定了整改方案,已收回被挪用的建設資金7.4億元,對擠占項目建設成本的4005萬元已作調賬處理,對屬于需要申請調整概算的1.48億元正在按規定程序報批,已采取措施籌集歸還建設資金641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