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4%的人認為我國當前就業形勢相當嚴峻, 61.7%的人認為就業歧視最嚴重的方面是“學歷”、“畢業院校”、“年齡”、“身體殘疾”、“性別”、“戶籍”等
觀點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部長田成平就《就業促進法(草案)》向人大常委會作說明時說,“就業是民生之本和安國之策”。
你覺得,就業促進法最該在哪方面對求職者進行保護?
建立就業保障機制,加強就業援助 60.5%
懲處歧視,創造公平就業環境 48.9%
加強對勞動者的技能培訓 46.7%
提供免費就業服務 45.4%
優化創業環境 43.2%
增加財政投入 26.7%
在2月26日召開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上,《就業促進法(草案)》(以下簡稱草案)被首次提交審議,此時距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功成呼吁制定就業促進法尚不足四年。和同樣廣受關注的《反壟斷法》、《物權法》等法律相比,《就業促進法》的立法進程可謂迅速。
在中國加速《就業促進法》立法進程的背后,是就業形勢的嚴峻。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部長田成平就草案向人大常委會作說明時說,“就業是民生之本和安國之策”,但“十一五”期間我國就業仍面臨十分嚴峻的形勢,就業壓力越來越大。
數據顯示,今后幾年城鎮每年需要就業人數仍將保持在2400萬人以上,而在現有經濟結構下,每年大概能提供1200萬個就業崗位,年度就業崗位缺口為1200萬。
其實無須數據,“飯碗難求”很多人已有切身感受:身邊越來越多的人在議論就業難,不少大學畢業生期望月薪跌破1500元,有工作的暗自慶幸更不敢輕易跳槽……
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與騰訊網新聞中心近日聯合開展的一項有9951人參與的調查顯示,在79.4%的人看來,我國當前的就業形勢相當嚴峻。其中39.4%的受訪者認為,即使是與“4050”、農村進城務工人員、下崗人員和老工業基地和困難行業職工相比,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就業難問題依然是最嚴重的。
在此形勢下,制定就業促進法,建立促進就業的長效機制無疑讓人期待。
草案中為很多人關注的一個亮點是,在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之外,草案又新添了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不得以出身、年齡、身體殘疾等因素歧視勞動者。人們對這一點的關注,反映著在現實生活中,只招男性、只招有本地戶口者、只招35歲以下者、五官要端正、乳房要對稱等等或明或暗、五花八門、匪夷所思的歧視性要求隨處可見,人數高達1.3億的乙肝病毒攜帶者也由此成為蔚為壯觀的“弱勢群體”。
在本次調查中,61.7%的人認為就業歧視最嚴重的方面是“學歷”,往下依次是“畢業院校”、“年齡”、“身體殘疾”、“性別”、“戶籍”等。“學歷”和“畢業院校”這兩個草案中并未涉及的因素,被人們認作是歧視最嚴重的方面,在反映了不少用人單位盲目拉高學歷要求的不良趨向同時,也反映了整個社會在認識“什么是歧視”方面存在錯綜復雜的分歧。在調查中,很多人表示憤慨,但也有人留言說,“有就業就會有門檻,企業總得有點自主權吧。”也許正因為此,草案擴大了就業歧視的定義范圍,卻缺乏相應的法律責任規定。
盡管如此,北京執業律師凌青依然肯定其積極意義:“它對于整個社會形成反歧視的意識和風氣具有示范作用。”他舉例說,“在以前,美國的黑人和白人不平等是合法的,沒什么人覺得不好,但是現在他們有了這種意識,就是說哪個企業有歧視,會對它的企業形象產生很大的影響,大家都不買它的產品。”
相對于“具有示范作用”的反歧視,更值得期待的可能是,草案規定,政府有責任千方百計增加就業機會——后者甚至可能是解決前者的良方。一位參與調查者就留言認為,歧視的重要原因是勞動力的買方市場,“為什么有那么多莫名其妙的歧視?不就是人家有的挑嗎!”
目前,我國勞動力市場確實存在結構性失衡,高級藍領異常短缺,但總體結構同樣失衡,勞動力供大于求。本次調查,“人太多,勞動力總量供大于求”(29.3%)被認為是造成就業難最重要的原因。調查中有人說,“雖然法律本身并不產生就業機會,但是希望這部法律能夠激發政府責任和社會活力,讓社會產生更多的崗位。”
就此而言,上海市的一個“小”動作尤顯意味深長:從今年下半年開始,上海對馬路攤點不再一律封殺,市區部分路段經市民同意,可設置便民類攤點。鄭功成對此的看法是:“值得借鑒”,“政府不能為了城市的面子工程,就損失可能存在或可以擴大的就業機會。”
有人也由是評論,“就業促進”若想當真被促進,首先政府必須被“促進”——如果“就業促進”能成為考核評價地方政府的核心指標,將就業和它代表的民生利益徹底嵌入、內化為政府的行動指南,“就業難”問題的解決或可期待。(唐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