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廣西各級消委會共受理有關汽車類的消費投訴131起,有關汽車售后維修方面的投訴21起,內容主要為汽車維修質量差。記者從南寧市運管部門及南寧市工商局雙生分局汽車所了解到,兩單位去年受理的汽車維修投訴案例也不到20起。業內人士認為,汽車維修投訴少主要是人們的維權意識加強、投訴渠道增多,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投訴案件的收集
維修質量不過關 汽車故障修不好
案例一
德保縣的石先生去年5月份在百色購買了一輛汽車。銷售顧問交代他,車輛行駛2500公里至3000公里的時候必須將車輛送到廠家售后服務站進行保養。去年6月7日,他將車輛送到汽車廠家指定的南寧某汽車服務站進行綜合保養。不久后,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機油濾芯器脫落,以致機油漏完,發動機損毀,車輛無法行駛。
石先生找到該公司,對方承認是自己的責任,但在賠償的問題上雙方未能達成一致。該公司起初只愿意負責維修石先生的發動機,并延長車輛的保修期,同時補償他幾千元的損失。后來,該公司又承諾可以為石先生更換一臺新的發動機。10多天后,該公司通知石先生前去更換新的發動機時,他卻發現新的發動機型號與原車型號不同,且功率比原車發動機小了15%,石先生拒絕更換,并將該公司投訴到南寧市公路運輸管理處維修科。
經運管處介入調解后,該汽車服務公司為石先生更換了一臺與其原車型號一致的發動機,并補償他其他方面經濟損失1.65萬元。
案例二
2008年8月,黃先生的越野車發生故障后,送到南寧市一汽車修理廠維修。當時的維修項目包括拆裝更換缸蓋、汽門搖臂,更換活塞環等。汽車修好后不久,出現正常行駛的情況下發生熄火的情況,當時距離修車時間不到3個月,且修車后行駛里程不到4000公里。黃先生將這一情況反饋給修理廠,該廠再次檢車后發現是發動機拉缸導致發動機曲軸等部件損壞了。修理廠按照發動機大修的項目修車,并于去年1月下旬交付車輛。去年3月14日,黃先生駕駛該車行駛在高速路上時,車輛又發生無端熄火、無法行駛的情況。經檢測,該車發動機平衡軸斷開,機油從斷開處泄漏而出,造車發動機再次缺油拉缸,新換的曲軸、連桿等再次損壞。
黃先生大修兩次車輛,花費了幾萬元。他認為,修理廠沒有按相關規定簽發發動機大修合格證以及發動機大修質量評定表等憑證給他,違反了相關規定。在沒有得到合理賠償的情況下,他將該修理廠投訴到運管處。經運管處協調后,修理廠愿意承擔黃先生60%的維修費用。
點評:在汽車維修質量的投訴中,大部分投訴的內容都是汽車維修質量不過關,將原本只有小故障的汽車修成了“重病患者”。遇到這類問題時,維修企業或是推諉責任,或是不積極處理,因而遭到車主投訴。有的車友嫌投訴麻煩而放棄投訴,殊不知這放棄了自己維權的機會。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