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高了開車,保費也高了”。按照公安部、中國保監會日前聯合下發的通知,從3月1日起,全國將逐步實行酒后駕駛違法行為與交強險費率聯系浮動制度。醉酒后駕駛,最高會導致交強險費率上浮60%。不過,記者昨日了解到,我省暫時還無法實施“交強險費率聯系浮動”,各家保險公司目前仍執行原有的費率政策。
一旦酒駕被發現,交強險將如何上浮呢?根據公安部、中國保監會聯合下發的通知要求,飲酒后駕駛違法行為一次上浮交強險費率控制在10%~15%,醉酒后駕駛違法行為一次上浮交強險費率控制在20%~30%,累計上浮的費率不超過60%。
據悉,我省相關實施細則仍在醞釀,省保監局工作人員表示,他們還在與公安部門進一步研究具體浮動標準。因為交強險浮動標準既要達到防治酒駕、醉駕行為的目的,又要考慮車主利益等。
通知還要求各保險公司必須嚴格執行交強險費率方案、交強險費率浮動辦法,不得擅自加收或減收交強險保費。不過,對于這一“新政”,保險公司還沒做好準備。
人保財險、陽光財險等公司的工作人員均表示,“還沒有接到交強險費率與酒駕掛鉤的實施細則”。這一新政“落地”的一個前提是實現公安部門與保險公司信息共享。
據介紹,早在去年,我省已經開通了交強險信息平臺,目前已經上傳了全部的交強險數據,每月會定期更新。通過省保險協會組織設立的信息平臺,可以查詢到機動車的出險次數及投保情況。但是否屬于酒后駕駛和醉酒駕駛,需要交管部門的最終認定。只有交強險數據平臺和交管部門信息對接,保險公司才能確切掌握駕駛人是否酒后駕駛的信息。
-北京做法
目前,北京地區已公布交強險保費與酒駕掛鉤的具體方案:北京地區交強險費率浮動從3月1日起正式實施,不追溯2010年3月1日之前發生的酒后駕駛違法行為;每發生一次酒后駕駛,交強險保費上浮15%;每發生一次醉酒駕駛,交強險保費上浮30%。這一標準有望被其他地區借鑒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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