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前夕,公安部、保監會聯合下發通知,從3月1日起,全國將逐步實行酒后駕駛違法行為與交強險費率聯系浮動制度。醉酒駕駛,最高會導致交強險費率上浮60%。
不過,記者昨日從福建保險行業獲悉,由于還有大量準備工作待做,福建省暫時還無法實施“聯系浮動”。
保費上浮多少 福建還在定細則
按兩部委通知要求,交強險與酒駕浮動具體標準由各地結合實際確定,但必須在保監會確定的交強險費率浮動幅度內執行。其中,飲酒后駕駛違法行為一次上浮的交強險費率控制在10%至15%,醉酒后駕駛違法行為一次上浮的交強險費率控制在20%至30%,累計上浮的費率不得超過60%。北京、寧波等城市昨日如期實行該制度。
記者昨日從福建保險業獲悉,對于福建省具體上浮比例多少等細則,目前相關部門正在討論,具體的政策尚未出臺。此外,福建省車險信息平臺也準備進行系統改造,以便今后對接錄入車主酒駕記錄。
交強險雙掛鉤或年內執行
有保險界人士認為,雖然福建省細則暫未出臺,但交強險與酒駕掛鉤是遲早的事。車主昨日起如果出現酒駕記錄,明年交強險續保時保費可能會上漲。因此,市民還是應該盡量避免酒后駕車。
據悉,是否屬于酒后駕駛和醉酒駕駛,需要交管部門的最終認定。只有交強險數據平臺和相關信息對接,保險公司才能確切掌握駕駛人是否酒后駕駛的信息。目前交強險、商業車險均與道路交通事故相掛鉤,不過保險公司只看理賠次數,如果車主在事故后選擇自行修車,交通事故不會影響第二年的保費。
為了實現雙掛鉤,福建省保險行業協會已前往江蘇調研雙掛鉤模式,即交強險費率同時與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掛鉤。而與違法行為掛鉤的前提是,交管部門和保險方面建立起聯合信息平臺。
在閩一家保險公司的負責人稱,他們已被要求升級對接系統,雙掛鉤年內有望執行。
醉駕一次多交285元保費
那么酒駕車主交強險費率上浮后保費變化有多大?據介紹,保險業內人士舉例說:“以私家車為例,目前交強險標準費率為950元(6座以下家庭自用車),醉駕一次如果上浮30%,也就意味著車主來年將多掏285元的保險費。”除了醉駕因素,交強險還規定,如果上一個年度發生一次有責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續保時交強險費率不浮動;上一個年度發生兩次及兩次以上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續保時費率上浮10%;上一個年度發生有責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續保時費率上浮30%。
如果既發生交通事故,又發生酒駕行為,車主的保費無疑將增加不少。
用保費制約酒駕只是開始
交強險費率上浮只針對酒駕違法行為,對于守紀的車主,交強險不但不上浮,按照規定車主還能享受費率優惠等政策。人保一位經理說,假如車主上一個年度發生一次有責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交強險費率不浮動;上三個及三個以上年度未發生的,保費甚至會下浮30%。
平安產險人士認為,用保費來制約酒駕,或許只是個開始。如果酒駕也能和誠信記錄聯系在一起,效果可能會更突出。只要酒后駕車出現一次,他的誠信系統里就會出現不良記錄,就好比現在的信用卡還貸一樣,一旦出現不良信用記錄,以后從事貸款、買房、投資等業務時,都會“摔跟頭”。一旦交強險與醉駕掛鉤,保險行業與公安部門建成共享平臺,更多限制不法駕駛的做法可能實施。
比如在上海開車打手機違章一次,在下一個年度保費將增加10%;若駕駛員守法3年,保費最少僅需交納285元。
支付交強險一年后酒駕記錄歸零
針對社會普遍關心的飲酒或醉酒駕車的記錄會不會連續幾年累加的問題,記者獲悉,飲酒或醉酒記錄以年度計算,支付交強險保費一年后,這一記錄自然“歸零”,重新計算。
記者昨日還了解到,交強險與酒駕掛鉤“隨車不隨人”。
“由此可見,是否上浮‘看車不看人’,不管駕車的是誰,只要開車的人酒駕了,來年這輛車的交強險就要上浮。”保險業人士提醒說,今后不要輕易把車借給別人,因為別人一旦發生酒駕,最后買單的還是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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