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民周先生花3萬多元為愛車投保,但修完車卻發現保費沒有進入保險公司賬戶、保險公司不肯為修車費埋單。“追討”一年下來,幾經努力,保險公司終于松口愿意理賠。不過,周先生依然不明白:“為什么拿著車險保單和發票,理賠卻這么波折?不僅如此,自己一次性購買了3年的車險,將來還會不會上演這樣的‘拉鋸戰’?”
買了保險卻不能理賠
周先生稱,他2008年在某保險公司廣東分公司為自己的雷克薩斯轎車購買車險。由于車輛有3年按揭貸款,按銀行要求,周先生一次性花3萬多元購買了3年的車險。
周先生稱,當時是要把車放在修理廠,修好后提車就可以了。與保險公司結賬由修理廠代勞。”周先生說。保險公司稱,周先生的保費沒有進入保險公司賬戶,因此不能理賠。
“明明有保單和發票,保險公司怎么會沒有收到保費?”周先生立刻聯系經辦業務員,這才發現其中蹊蹺———因公司承諾的傭金沒有到位,業務員“扣壓”了這筆錢。但,“保險公司內部糾葛為何影響客戶?保險公司沒收到保費何以出具保單和發票?”
業務員打時間差“偷食”?
在多方了解后,有圈內人士告訴周先生,他的經歷常常發生在高級轎車車主身上,“因為這類車主一般有司機,較少自己開車;即便自己開車也會非常小心。因此一些保險公司業務員收到保費后不會入賬,如果保險期內車輛沒有發生事故,保費就可以自己‘落袋’。”這一猜測已被當事保險公司證實,明確承認問題確實出在業務員身上。保險公司透露,由于當時系統升級,導致周先生的投保資料未能及時存檔。該公司同時承諾,將按保單約定賠付周先生的損失。
然而繳款不入賬,哪來的保單和發票?“以往,投保人簽訂保險合同后,保險公司可視同其投保,為其出具保單;這個時間點與業務員上繳保費客觀上存在一定時間差,不排除有個別業務員利用這點做文章。”廣東保監局相關負責人回應。據了解,去年12月1日起,廣東保監局實施的車險“見費出單”措施,就是對這一制度漏洞進行補位,今后再次發生周先生類似事件的幾率很小。
“見費出單”是指保險公司在確認投保人已繳付保險費,并在保險費資金全額到賬后,才能向客戶出具保險單。同時,車主只能通過支票、銀行轉賬或刷卡等形式購買車險產品。“過去很多車主習慣讓保險營銷員上門送保險單之后再繳納保險費,或者直接在4S店購買車險。”業內人士指出,新的規定要求投保人在領取、簽署投保單后10日內、并在保單記錄的保險起保日前向保險公司全額繳付保險費,否則投保無效。若超過10日仍未全額繳費,保險公司的保單管理系統將自動注銷投保信息。保險公司財務系統確認已收到保險費后,就可打印保單及發票給車主。此外,保險公司的車險賠款和退保也被要求劃付在投保人的實名賬戶。(李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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