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0日電 為報復商場總服務臺接線員,林燕忠居然謊稱商場有炸彈,造成商場一度緊張,警方緊急出動搜索。林本以為這是個玩笑,但他這個玩笑開大了。
據華西都市報報道,昨日,成都武侯區法院適用《刑法修正案》規定的新罪名,對首例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案當庭作出宣判:林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29歲的林燕忠系福建人。今年5月11日下午,他給在成都人民商場武侯分場上班的女朋友打電話,總服務臺服務員因太忙沒有去叫,當晚,林“突發奇想”決定給商場總服務臺服務員開個“玩笑”以此報復,便打電話謊稱:“你們商場有一枚炸彈!”服務員立即給領導匯報。
武侯警方火速派警察進駐商場疏散顧客,戒嚴搜尋炸彈達幾個小時。隨后,警方很快查到打進電話“報料”的是福建一個電話號碼,便赴福建將林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