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6日電 中國房地產及住宅研究會常務副會長包宗華在最新一期《瞭望》周刊上撰文指出,厘清住房空置率與空房率概念的區別,從中國實際出發確定各城市自己的住房空置指標警戒線,對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是亟待進行的最重要的基礎性工作之一。
文章指出,在過去的計劃經濟階段,住房屬于單位所有。雖然每個單位都會留出一小部分住房作為周轉房,但不叫空房,因而空房率為零。正因為人們長期生活在“零空房”的條件下,而且過去還有人曾認為“零空房”是社會制度優越性的表現,從而導致人們對空房的“不認可”。20世紀后期第一次統計空置商品房時,發現空置商品房竟有3千多萬平方米,與“零空房”差得太多,就使得人們大吃一驚而不可理解。后來隨著住房商品化的發展,空置商品房逐年增多,人們更認為“問題嚴重”而提出嚴厲的批評。當時曾有人形象地批評說,我國空置的商品住房高達六七千萬平方米,積壓資金一兩千億元,相當于或大于建設三峽工程的總投資,這是驚人的浪費。
其實,在市場經濟中的商品,都必須保持適當的儲備量。例如,中國商業系統經常擁有尚未賣出的襯衫儲備量超過70億件。如果有人以每件50元計算出中國尚未售出的襯衫積壓資金3500億元,幾乎可以建兩個三峽工程而加以口誅筆伐,只能證明他不了解市場經濟。又如,中國現有2000個縣城,如果住房稍為富裕一點,每個縣城至少應該擁有“空房”儲備量2~3萬平方米,全國縣城總計的“空房”儲備量就會達到4000~6000萬平方米。這樣一分析,人們對于適度的商品房空置就可以理解了。
由此可見,保持適當的住房空置量是必要的,但也決不是空置得越多越好。
中國各城市應該保持多高的住房空置率、滯銷率、積壓率或者空房率及其警戒線,由于沒有先例可循,套用外國的空房率指標及其警戒線又距離中國的實際太遠,再加上住房有極強的地域性,必須由各城市通過研究作出決定。建議各城市政府組織力量,在認真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首先確定適用于本城市的指標,是使用經過修改后的住房空置率指標,或者直接使住房積壓率指標,直至使用空房率指標。其次,規范其計算方法和適用范圍。然后,制定警戒線指標,并據以作為調控房地產市場特別是商品房積壓的主要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