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4日電 為了保證自然災害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協調、有序、高效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維護災區社會穩定,國務院近日發布5件自然災害類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國家地震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以下是《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全文:
一·總則
1.1 編制目的
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切實做好各項應急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的工作,正確處理因森林火災引發的緊急事務,確保國家在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時反應及時、準備充分、決策科學、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災的應急工作。
1.4 基本原則
1.4.1 在國務院統一領導下,國家林業局負責制訂和協調組織實施本預案,本預案在具體實施時應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各項責任制。
1.4.2 本預案涉及的國家相關部門,應根據本部門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應履行的職責,落實各項支持保障措施,盡職盡責、密切協作、形成合力,確保在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時作出快速應急反應。
1.4.3 在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時,要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災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1.4.4 各級人民政府和森林經營單位不僅要落實預防森林火災的各項措施,更要做好緊急應對突發重、特大森林火災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建立應對重、特大森林火災的有效機制,做到常備不懈,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l.5 預案啟動條件
重要火情報告國務院后,國家林業局密切注視火情動態變化,如果火場持續72小時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對林區居民地、重要設施構成極大威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地方政府請求救助或國務院提出要求時,經國家林業局主要負責人批準,立即啟動本預案,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本預案啟動后,國家林業局立即成立“國家林業局撲火指揮部”具體承擔應急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各相關支持保障部門應快速響應,按職責任務,積極配合國家林業局做好各階段的撲火救災工作。
2.1 國家林業局撲火指揮部
在國務院統一領導下,國家林業局撲火指揮部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調動撲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應對措施,協助地方政府盡快撲滅火災。具體承擔:綜合調度、后勤保障、技術咨詢和現場督導等工作。
2.2 國家相關應急支持保障部門
本預案啟動后,國家林業局撲火指揮部及時將火災情況和各部門應承擔的任務函告國家相關應急支持保障部門,各有關部門按照預定方案立即行動,積極配合國家林業局撲火指揮部做好各階段撲救工作。
三·預警、監測、信息報告和處理
3.1 森林火災預防
全國各級森林防火部門開展經常性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識;嚴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規范生產、生活用火行為;加強對高火險時段和危險區域檢查監督,消除各項火災隱患;有計劃地燒除可燃物,開設防火阻隔帶;加強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高預防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
3.2 火險預測預報
依據氣象部門氣候中長期預報,國家林業局分析各重點防火期的森林火險形勢,向全國發布火險形勢宏觀預測報告;氣象部門依據天氣預報信息,制作全國24小時森林火險天氣預報,國家林業局通過森林防火網站向全國發布;遇有高火險天氣時,在中央電視臺的天氣預報等欄目中向全國發布高火險天氣警報;在森林火災發生后,氣象部門全面監測火場天氣實況,提供火場天氣形勢預報。
3.3 林火監測
利用衛星林火監測系統,及時掌握熱點變化情況,制作衛星熱點監測圖像及監測報告;通過森林消防飛機巡護偵察火場發展動態,繪制火場態勢圖;火災發生地的地面了望臺、巡護人員密切監視火場周圍動態。
3.4 人工影響天氣
由氣象部門根據天氣趨勢,針對重點火場的地理位置制訂人工影響天氣方案,適時實施人工增雨作業,為盡快撲滅森林火災創造有利條件。
3.5 信息報告和處理
3.5.1 一般火情,由省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按照林火日報、林火月報的規定進行統計,上報國家林業局。出現重大火情時,省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應立即核準情況后報告國家林業局。
3.5.2 出現特別重大火情時,國家林業局應立即如實向國務院報告,最遲不得超過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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