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11日下午3時舉行了第四次全體會議,代表、委員聽取了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
針對本次機構調整,全國政協委員蘭云升在其遞交的提案中建議,建立大部制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要制定科學可行的操作方案,協調好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的運行機制,實現各部門職能的有機統一。
蘭云升委員認為,實行大部制后,所涉及調整的部門至少要考慮四個問題:首先是劃清行政權力界限,真正形成"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協調、制約的政府權力結構運行機制。以往不同領域、不同層次的行政權力之間的界限不清晰,是產生腐敗和其他政治、經濟、社會問題的一個重要原因,既降低了行政效率,又損害了群眾利益,所以,上述"三權"一定要明確給確定的部門。此次,大部制形成后,要依法規范,限制行政權,有效遏制部門利益。特別要限制行政許可權、處罰權、強制權、收費權、確認權等,減少操作彈性,使行政機關享有的自由裁量權減少到最小范圍,用更大的精力承擔更多的公共管理和服務職責。再次,要依法規范行政程序,建立公平、公正的行政程序制度,確保依法行政。如,堅持公開原則,將國家法律規定的保密事項以外的政府行政事務及社會公共事務,通過適當的形式向社會公開,讓權力運行在陽光下。最后,發揮外部對大部制的監督作用。實踐證明,對公權力的制約,最有效的監督是外部監督,包括人大、政協、司法及社會的監督。社會監督包括公眾和媒體的監督,這些監督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
十七大報告提出,要加強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人財物管理使用、關鍵崗位的監督,健全質詢、問責、經濟責任審計、引咎辭職、罷免等制度。因此,委員們建議,大部制啟動后,首先要清晰界定各部門的"責、權、利", 避免政出多門、多頭管理、相互推諉的現象。
許多政協委員在本次會議中表示,面對這樣一次深刻而重大的政府行政機構調整和職能整合,相信國家一定能把改革的力度和社會可承受的程度統一起來,整體設計,循序漸進,使這場改革能夠更加順利地推進。 (記者 陳煜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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