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日電 據湖南省僑聯消息,為了更好地發揮主席、副主席的作用,調動工作積極性,促進有效履行職責,接受僑界群眾的監督,近日召開的湖南省湘潭市僑聯主席辦公會議決定建立主席、副主席述職制度。
會議明確了述職對象、內容、范圍、要求、結果的運用等,討論通過了《關于建立主席、副主席述職制度的意見》。
《意見》要求主席、副主席任期內在全委會或全委擴大會述職不少于一次,沒有進行大會述職的必須進行書面述職。
述職的內容為:1、履行職責及參加僑聯活動情況;2、根據自身特點,發揮獨特優勢,為僑服務,為湘潭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情況;3、在本單位開展僑聯工作情況;4、開展參政議政工作情況。
述職情況將報市委組織部、市委統戰部,其中是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的,參政議政情況報市人大、市政協有關部門,作為考核和評先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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