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1日電 10月16日下午,福建省廈門市人大僑委與市僑聯在團結大廈五樓共同召開了“保護法”修訂專題調研座談會,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修改的可行性、必要性進行調研。廈門市人大僑外委主任陳玉東、處長黃鷺雄,市僑聯副主席洪春鳳、秘書長鄧飚等參加了座談。
會議調研的內容包括:在法規上對“新僑”進行界定的必要性;明確行政執法主體的職能和責任方面;散居歸僑僑眷的權益保護需要法規予以完善和保障的方面;以及在安置歸僑的農場和其他企業依法使用國有土地資源的法律地位和權益保護方面等。
據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自1990年9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后,省市相繼制定了配套法規貫徹實施,2000年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在該法實施十年后,又對該法進行了修正。2006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組織開展執法檢查,此后連續幾年又組織跟蹤檢查,并要求各地根據新的發展形勢,對該法的進一步完善進行調研。(廈門市僑聯 林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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