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凌晨,周杰駕無牌奔馳與出租車相撞,出租車內3人受傷(本報曾連續報道)。事發后,北京市交管局介入調查。昨日,記者獲得了交管局對兩車事發時“行駛速度”的鑒定結果:周杰所駕奔馳車“瞬時速度高于78.8公里/小時”,出租車“瞬時速度不高于32.2公里/小時”。“周杰車速比出租車快得多。”
昨日,躺在病床上的受傷乘客小劉說,事發時她乘坐的出租車正轉彎,“車速很慢的”,而奔馳車“直沖過來的。”傷者家屬、出租車隊負責人都已拿到這份鑒定意見書,他們均表示,“78.8公里/小時”在事發路段“應該是超速行駛”。(《新京報》)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