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臧天朔聚眾斗毆案終審宣判,北京市高級法院裁定駁回臧天朔上訴,維持一審判決,以聚眾斗毆罪判處臧天朔有期徒刑6年。
去年11月27日,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認定臧天朔為“廊坊斗毆案”首要分子,并以聚眾斗毆罪判處臧天朔6年有期徒刑。臧天朔不服,稱自己未授意斗毆,請求北京市高級法院撤銷一審判決,改判無罪。北京高院受理臧天朔上訴案后,沒有公開開庭審理,而是按照普通刑事案件二審的慣常做法,以合議庭“提訊審理”方式審理,由法官單方前往看守所提審臧天朔。臧天朔的二審辯護律師向法院遞交了書面的辯護意見。
市高院經審理認為,原審法院對呂長春、臧天朔等7人定罪及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應予維持。臧天朔等人的上訴理由及辯護人的辯護意見與本案證據證明的事實不符,不能認定。故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
由于終審判決在宣判之后直接生效,臧天朔從今天起正式開始了他的鐵窗生涯,他將由看守所轉往監獄服刑。臧天朔自2008年8月28日被抓,已在看守所中整整羈押了1年零5個月,這些時間折抵刑期后,臧天朔還要在監獄中服刑4年零7個月。
不過,若臧天朔在獄中表現良好,不排除有提前出獄的可能,這在之前觸刑入獄的演藝界人士中多有先例,如趙安、紅豆等人都獲得了假釋。
現場特寫
臧天朔聽到結果微皺眉頭
今天一早,北京市高級法院的傳達室聚集了眾多媒體記者。上午8時40分,法院工作人員來到傳達室接當事人,他大聲喊了3遍“臧天朔家屬”,卻無人應答。與一審判決時一樣,臧天朔的家人沒有到庭聽判。律師解釋說,他們不愿面對媒體。隨后,兩名辯護律師和另外兩名被告人的家屬進入了法院。
上午9時,臧天朔等7名被告人被帶進第三法庭。臧天朔身穿一件深綠色的運動衣,外面套著看守所的橘紅色號服,依然留著極短的寸頭。審判長宣讀判決過程中,他神情淡定,大多時間雙目低垂,毫無表情,只是在聽到有關自己的判決內容時,臧猛然抬起頭,抿了一下嘴,雙眼望向天花板,迅速轉動,若有所思。當審判長宣讀到“臧天朔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時,臧天朔眉頭微微皺了一下,神情多了幾分凝重。
宣判10分鐘后結束,臧天朔一言未發被帶出法庭。9時20分,臧天朔的辯護律師之一石東旭走出法庭,表示終審判決結果是維持原判,法院沒有采納辯方意見。“刑案辯護訴訟一般都是越走越難,二審改判難度太大了!”石東旭對記者說。
庭后追訪
辯護律師遺憾二審未開庭
宣判后,記者聯系到正在外地辦案的臧天朔辯護律師許蘭亭。許蘭亭表示,他尊重法院的終審判決,但對判決結果表示遺憾,目前尚無法判斷臧天朔是否會繼續申訴。但他透露說,臧天朔在二審期間情緒一直比較樂觀豁達,曾表示“無論終審判決是什么結果,都將坦然面對”。
許蘭亭介紹說,辯方二審意見主要集中于一審認定臧天朔授意斗毆證據不足,且對臧天朔量刑過重。
在今天的終審判決中,法院定案的主要依據還是呂長春和臧天朔在預審時的有罪供述。
有辯方人士向記者表示,辯方更傾向于案件事實是:臧天朔授意呂長春帶人前往廊坊處理糾紛,主要目的是保護自己的迪吧不被孫寶和等人打砸。但呂到廊坊后,主動前往孫寶和的迪吧斗毆,超出了臧的主觀意愿。
對此,法律人士認為,即使依照辯方認可的事實,臧天朔仍要為斗毆結果負責,但其主觀惡性有一定相對性,可在量刑時予以考慮。“除非臧明確告誡不得動武,否則難脫干系。”
許蘭亭認為,二審沒有開庭審理是個遺憾:“雖然法律對普通刑事案件二審是否開庭審理沒有具體規定,實踐中多采取不開庭方式,但畢竟經過開庭審理,控、辯、審三方到場,才更有利于查清事實,以及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記者邱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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