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怪:簽約拿戲換
李小婉稱,中國藝人經紀市場晚于體育經紀市場很多年,自己“忍無可忍”環境不公平,尤其是各種“潛規則”被很多人當成途徑。她談到,有些經紀公司和藝人簽約時功利地胡亂許諾,根本不考慮藝人發展規劃:“簽約的條件大相徑庭,一種是你跟我簽一年,我給你一部電影,這部電影票房高,你必須給我續四年,這叫一帶四;或者,這一年我給你80
部集的女主角,你跟我簽5年,明年80部集沒有了,我就不管了。”由此導致的后果,首先是經紀公司制作電影時只推薦自己的藝人:“去年吳宇森的《雙雙
與小貓》和我們協拍,選演員時,對方問為什么沒有我們公司演員的資料,我有點奇怪,因為我作為協拍單位,社會上所有公司的演員,符合這個角色的都應該作為備份,找不到時才挑自己人?涩F在如果這個片子我投資,就要用自己的演員,那不投資的時候呢?這不科學。”
二怪:炒作制作話題
經紀人為藝人成名不擇手段的現象也讓李小婉相當氣憤:“已經是很普遍的現象了。為了能夠一夜成名,甚至為了能夠拿到一次機會,很多人不擇手段。一次和一位臺灣地區的經紀人聊天給我印象很深———他說要想一夜成名,最快的就是去裸奔,至于為什么裸奔沒有人關心!彼硎荆约旱弥@兩年的一些特大新聞是怎么制作出來的時候,驚得勺子都掉了下來:“現在經紀人為了讓明星紅,經常制作話題來炒作,而不是在作品本身下功夫,這是一個普遍現象了。我覺得,你的作品就是你最大的話題,這很順理成章,但是年輕人告訴我,這個觀念已經被淘汰了。”
三怪:演戲靠“跳床”
李小婉哀嘆地創造出一個叫“跳床”的概念,稱藝人不斷走“床上路線”似乎成了經紀人認同的:“我特別喜歡的一個演員,也是萬般無奈走了床上路線,他成功了,但這是我最傷心的一件事情。我千叮嚀萬囑咐,不可走此路,但他還是走了這條路線,我覺得特別無奈!痹谒磥,真正的好導演都是按照正常的規律去選擇演員的,比如李安:“選章子怡,不是說章子怡多有名,可能是因為信任張藝謀導演的推薦,就用了。借助了成熟導演的智慧,他成功了;這次《色戒》,他有了做中國市場的經驗,所以才選擇了一個全新的湯唯。”(彭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