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主持人趙普,再次打起維權官司。因為開發商沒有如期辦理房產證,趙普起訴要求開發商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15萬余元。但開發商認為,房產證未能及時辦理是受政府相關政策影響,開發商沒有違約。
昨天下午,趙普本人并未出庭,雙方均是分別由兩名代理人出庭。趙普在2006年9月1日購買了原宣武區朱雀門的房屋一套,與開發商北京中集宏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了預售合同,約定在2006年年底前交房,并在交付之日起720日之內,保證房主取得該房屋所有權證書。最終,趙普在2006年12月20日收房,但直到2009年7月22日才拿到房屋所有權證書,超期212天。趙普認為,開發商的行為已構成根本違約,按照合同約定,開發商應按照拖延一日,支付全部給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總計15萬余元。
在庭審中,開發商的代理人認為,在合同中雙方約定,由于政府行為等不可抗力造成房產證不能及時辦理開發商免責,而造成房產證遲遲沒有辦理下來的原因,正是因為小區存在樓外公攤面積,開發商按照建委的相關文件執行所致。由于趙普的代理人不認可開發商提供的兩份政府文件的真實性,法官宣布休庭,要求開發商的代理人提交文件原件,或者證明文件真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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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普成業主維權帶頭大哥
聽說趙普帶頭打維權官司,有幾位朱雀門小區的業主特地來旁聽。一位業主告訴記者,她的遭遇與趙普一樣,開發商一直以政府的原因推脫不給房產證。對于庭審時開發商的代理人稱沒有對業主造成損失的意見,業主予以反駁:“沒有產權證就沒法做抵押,失去了一些投資的機會!边@次趙普起訴開發商,是繼他去年起訴小區物業之后第二次以業主身份維權。對于趙普挑戰很多業主都曾遭遇的房產證延期、開發商不賠償的“潛規則”,小區業主都非常支持。(首席記者 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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