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8日電 前臺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臺北“地方法院”今天(8日)第三度開庭,馬英九聲請傳喚前臺北市副市長金溥聰?shù)?4人出庭作證,以及調取陳水扁于臺北市長任內特別費領據核銷相關資料。審判長則要求檢、辯雙方就聲請調查證據部分,若有意見于5月14日提書狀,另訂5月22日再開庭。
據“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方法院”上午9時30分開始審理馬英九涉案部分,庭訊于中午12時許結束。
馬英九委任律師宋耀明庭訊中向法院聲請傳喚14位證人,其中包括金溥聰、前“陸委會”主委蘇起、前“法規(guī)會”主委陳清秀和交通局局長曹壽民,了解臺北市政府和“中央政府首長”特別費領據核銷的慣例。
聲請傳喚的證人中也包括馬英九的機要秘書、馬英九臺北市長任內處理特別費核銷的三位經手相關人員和三位出納人員,了解馬英九對特別費的認知形成過程,以及證明馬英九從未參與特別費領據核銷的過程,并沒有施行詐術。
另外,宋耀明也表示,聲請調取陳水扁任職臺北市長期間特別費領據核銷的相關資料,了解馬英九就任臺北市長前臺北市政府處理特別費的慣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