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5日電 臺灣檢調部門偵辦力霸集團弊案,“北檢”主任檢察官林錦村今(15日)表示,力霸集團創(chuàng)辦人王又曾、王金世英夫婦因拘提未到,檢方上午正式發(fā)布通緝,時效長達25年。
據“中央社”報道,檢調上周搜索王金世英的辦公室在查扣證物經濾卷證后,12日將兩人以違反“證交法”、背信等罪列為被告。后簽發(fā)拘票交“調查局”到王又曾住所、辦公室執(zhí)行。
由于在期限內無法拘提王又曾夫婦到案,臺北“地檢署”今天上午正式將兩人發(fā)布通緝,因王又曾夫婦被檢方認為涉嫌違反“證交法”相關條例,且犯罪金額超過新臺幣1億元,依法通緝時間可長達25年,時效完成時間為2031年5月。
林錦村還表示檢方增加1名關系人境管,使全案境管人數增為48人,王家成員大多列名其中。
另據報道,臺北“地檢署”今天指揮“調查局”北機組、臺北市調處等單位,大舉搜索亞太固網等地,并將亞太副董事長王令臺、“中華銀行”副總經理的王令僑、翊興資產管理公司王令興約談到案。
而檢調偵辦力霸集團弊案,案情也持續(xù)擴大;由于檢調另外發(fā)現亞太固網公司有百億元以上資金去向不明,臺北“地檢署”今天上午指揮約40名調查局北機組人員,前往亞太固網公司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