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6日電 親民黨唯一的“立法委員”林正二,選舉時透過助理辦餐會招待支持者,還送背心,刑事經桃園地院判徒刑兩年,緩刑三年確定;桃園地院民事庭5日判決當選無效。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平地少數民族“立委”林正二透過辦公室主任徐文保表示,當天宴請的是競選干部,并非宴請選民。林正二也發表書面聲明,指“檢方違法起訴”,他會上訴到底。
林正二在2007年11月初,與助理莊林素貞和競選干部陳泰宇,在桃園縣一餐廳,席開兩桌宴請19名具有投票權的支持者,餐費由莊林素貞買單。陳泰宇餐后再送每位一件價值300元兩面可穿背心,全案經桃園檢方起訴,并提出當選無效之訴。
臺東縣選委會表示,依“選罷法”規定“當選無效”之訴須二審定讞,且平地少數民族“立委”屬全臺性選舉,選務由“中選會”主辦,本屆有三席,縱使林正二被判“當選無效”定讞,缺額未逾同選區二分之一 ,毋須補選。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