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8日電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北市府2年前積極推動“路平專案”,希望改善路面坑洞的問題,日前一位臺銀女行員經過馬英九辦公室旁的斑馬線時,不慎踩進一個小窟窿造成骨折,之后訴求法院,高院判決臺北市府必須賠償22萬(新臺幣,下同)。
據報道,馬英九辦公室旁的道路應該算是臺北市最重要的重點路段,沒想到記者實地檢視這段道路,路面到現在還是有大大小小的坑洞,2008年4月時,在臺銀總行上班的胡姓女職員路過重慶南路、寶慶路口的斑馬線時,被一個8×13公分、深1公分的坑洞絆倒,造成骨折,之后訴求法院,一審判賠15萬,二審判決臺北市府加付精神損失,需賠償22萬。
參與互動(0) | 【編輯:李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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