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3日電 臺灣《經濟日報》今日在頭版頭條報道,臺當局“經濟部長”尹啟銘12日宣布,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及陸資開放項目預定本月公告,最快6月就可開放陸資登臺。
“行政院”昨天舉行陸資來臺政策的協調會,會中確認陸資定義、開放進程、產業項目及配套措等,獲得上述結論。其中,陸資持股30%的企業即視為陸資。陸資開放來臺,將有助于兩岸經貿關系正常化,并有利雙方產業整合彼此在制程、技術、通路及品牌等優勢,進軍世界市場,被視為馬英九團隊重大的經濟政策之一。
在產業開放項目上,服務業總計開放23項,占臺灣服務業承諾表113項中的21%,以批發與零售業為主,包括百貨公司、餐飲業及第二類電信等,但律師與會計師等涉及證照的服務業,則暫緩開放。
在制造業部分,“經濟部”同意開放65項,約占212項制造業的30%,大陸希望來臺投資的金融、晶圓與TFT-LCD液晶面板顯示器,確定不在第一波開放項目;開放項目包括中草藥、汽機車及其零組件、紡織業、橡膠制品制造業,塑料制品制造業、手機、音響、家電、計算機以及生技產業等。
公共建設部分,工程會與“內政部”協調后,決定開放11項,包括航空站及其設施、港埠及觀光游憩等重大設施;不開放大陸營建業承攬島內工程,只能以參股或來臺設公司參與標案的方式參與島內公共建設。
至于房地產,相關官員說,配合陸資來臺投資,進一步開放法人來臺購買商用不動產以及自用住宅,但必須要有投資的行為才能允許購買,雖然可以帶動臺灣房地產投資,不過對房市的沖擊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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