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當局阻大陸熊貓入臺案:臺北市提告仍在審理
2008年03月24日 13:46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表評論
中新網3月24日電 幾年前大陸曾計劃贈送臺灣兩只熊貓,但臺當局“農委會”未予同意進口;臺北市政府訴愿被駁回,于是去年2月向臺“高等行政法院”提告。臺“農委會林務局”表示,目前全案仍在臺“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中。
據“中央社”報道,臺“林務局”表示,當初是否接受熊貓進口時,曾邀集動物保護團體開會研商,并做出決議。
臺“林務局”稱,根據臺“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的規定,除了要提出申請書之外,還要備妥申請輸入保育野生動物的飼養處所;當時臺北市立動物園未蓋好飼養熊貓的處所,以及其它種種原因,因此當時未予同意。
臺“農委會主委”蘇嘉全今天在臺“立法院”表示,“只要符合程序及《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的規定”,應該都可以進口。
【編輯: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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