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9日電 拾金不昧卻跟人索討謝金小心要觸法了。臺北市一名魏姓女子,半年前在住家樓梯間撿到一名小姐被搶走的皮包,但她通知被害人來領回時,卻暗示對方要給紅包,只是吃紅不成反倒吃上侵占官司,因為檢方認為她要求回饋才還皮包,構成侵占罪嫌,因而將她起訴。
據臺灣TVBS報道,半年前就是在公寓樓梯間撿到一個名牌皮包,魏姓女子說她真的是好心好意,從里頭數據聯絡到失主,請她來拿回皮包,沒想到竟然是等到警察上門抓人。
被告魏小姐:“她說要給我6000(謝金),我說不用那么多,我說只要給個紅就好,可是她筆錄竟然寫說,是我搶她的皮包。”
原來失主前幾天,才遭飛車搶劫搶走皮包,以為魏姓女子撿到后,真的是拾金不昧,沒想到卻暗示她要給謝金才會歸還皮包,氣急敗壞的失主因此報警抓人,魏姓女子吃紅不成反倒吃上侵占官司,現在遭檢方起訴,她大喊冤旺,直說真的很倒霉。
魏小姐:“奇怪,我好意變成讓你告,我想說好人難做。”記者:“以后不敢再撿東西?”魏小姐:“嗯,不敢再撿。”
盡管拾金不昧,有的失主會表達謝意,給點紅包意思意思,但私下強迫索討報酬,似乎有點趁火打劫的意味;意外觸法的魏姓女子很后悔,現在只希望和對方達成和解,原諒她的一時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