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下午2時,臺北地方法院召開前臺灣地區(qū)領導人陳水扁羈押庭,經過長達12多小時的庭訊、評議后,合議庭審判長蔡守訓30日2時25分裁定將陳水扁羈押,但不禁見。圖為3時30分,臺北地方法院的警備車押著陳水扁開出臺北地院,前往臺北看守所。 中新社發(fā) 陳立宇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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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下午2時,臺北地方法院召開前臺灣地區(qū)領導人陳水扁羈押庭,經過長達12多小時的庭訊、評議后,合議庭審判長蔡守訓30日2時25分裁定將陳水扁羈押,但不禁見。圖為3時30分,臺北地方法院的警備車押著陳水扁開出臺北地院,前往臺北看守所。 中新社發(fā) 陳立宇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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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好,我們接下來了解一下來自臺灣的消息。我們來連線臺灣東森電視臺資深評論員林天瓊先生。
林先生,您好。
林天瓊(臺灣東森電視臺資深評論員):
主持人,你好,新聞頻道的觀眾朋友們大家好。
主持人:
林先生,首先你給我們介紹一下,到目前為止,臺灣檢方有沒有進一步的進展,另外他們的偵查結果有沒有向公眾公布?
林天瓊:
是的,臺灣檢方其實整個調查結果在12月12日初步公布了一波結果之后,就是一共有14人起訴,但是隔一天,陳水扁立即獲得了無保釋放,當然檢方隨后一定還有后續(xù)的動作,其實臺灣檢方最新的動作應該是指向陳水扁即將涉及的部分,就是他在處理金融改革的過程中,可能跟一些金融業(yè)者有一些不正當?shù)睦嫱,這是臺灣檢方為什么希望繼續(xù)羈押陳水扁,以及跟他進行下一步調查目標的所在。
主持人:
林先生,如果法院裁定檢方的控訴是成立的話,那陳水扁有可能獲得什么樣的刑期?因為我們看到,在記者會上臺灣檢方的起訴書指出“陳水扁將受到最嚴厲之刑的量刑”,“最嚴厲之刑”是一個什么樣的刑?
林天瓊:
是,臺灣檢方其實在12月12日的起訴書里面根本沒有講清楚所謂的刑責,應該希望法院判處他多少年的刑期。不過我們從臺灣檢方所起訴的幾個相關的法條、相關的罪名來看,隱隱約約可以看到,提出檢方其實起訴了陳水扁一共有三個罪名,第一個是貪污罪,他認為他侵占了公款,侵占了公務機要費的問題,第二個還是貪污罪,他認為他涉嫌利用職務去收受賄賂,第三個就是洗錢。那么這三個罪名里面都是分別成立的,這三個罪名其中以侵占公務算是最重的,最重可以判到無期徒刑,第二個收受賄賂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三個洗錢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jù)臺灣相關刑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這三個罪既然是分別獨立,就應該要合并執(zhí)行,所以如果可能的話,最重刑陳水扁可能遭到無期徒刑的判刑,但是我相信這個是以后法官在審判裁量中會做最后一個參考,最終是不是無期徒刑,我想還要等法官一個裁定。
主持人:
那判多少刑,判多少年也說了,是依最嚴厲之刑量刑,那為什么不直接說出多少年,而是用了一個相對模糊的概念,叫“最嚴厲之刑”呢?
林天瓊:
是的,檢察官其實對最嚴厲的刑法里面提到,其實是根據(jù)陳水扁在就任他的職務時,曾經有做過一番宣誓,因為在誓詞里他自己講說,一定奉公守法,一定遵守相關的規(guī)定,如果他違反了相關規(guī)定,愿意受最嚴厲的處罰。我想臺灣檢方之所以用“最嚴厲的處罰”其實是有意來嘲諷陳水扁,本人你當初都已經公開做過宣誓了,而且是一個公眾大家都共見共聞的宣誓,那你既然違反了你自己的誓言,來做出違法的事情,所以檢察官并不一定需要具體講說,希望判處他無期徒刑,希望判處他幾年有期徒刑,而是有點嘲諷性質或者希望凸顯他身份的問題,來強調說應該判處陳水扁最嚴厲的刑罰。
主持人:
在檢方對于陳水扁多項罪行指控里面,最讓臺灣老百姓不能接受、氣憤的是哪一項?
林天瓊:
陳水扁一共被起訴,到目前為止,雖然說到目前為止,因為我相信臺灣檢方后續(xù)還會繼續(xù)偵查起訴,追加起訴相關的行為,到目前為止一共有三個罪名起訴了陳水扁,這當然涵蓋了第一個,侵占了公務機要費,第二收受賄賂,第三個是洗錢。我想前兩個罪名是臺灣民眾最不能接受的,第一他侵占了公務機要費,第二特別是收受賄賂的問題,授受賄賂基本上就是你根據(jù)了自己的特殊身份,特殊職務,掌握了相當大的權力,你利用這個權力換取了金錢,違背了當初你對于所有民眾的一個承諾,這是許多民眾所不能接受。至于說洗錢,這只是說他后續(xù)一個犯罪行為的尾端的行為,我想這三個犯罪行為里面,民眾最不能接受就是他依靠了他的職務,依靠他權力的方便換取了金錢,第二,他侵占了他公務上所擁有的財物。
主持人:
臺灣民眾是對這個案件保持了一種高度的關注度,那么之所以這樣,是跟陳水扁的身份,再有一個涉案的金額,還有涉案的人數(shù)是密切相關的,您能不能給我們介紹一下,到目前為止,跟此案有涉及的人大概有多少?
林天瓊:
其實我們把這些人簡單區(qū)分成三個部分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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