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便利臺胞入出境及在大陸居留。近年來,大陸方面不斷出臺新舉措,便利臺胞來往大陸,促進兩岸民間交流。主要有:一是增加臺胞口岸簽注點。自2003年10月以來,大陸方面又新增上海、沈陽、大連、成都、武漢、廣州、青島等7個口岸簽注點,使臺胞口岸簽注點上升至11個。二是簡化臺胞入出境和居留手續。自2004年2月以來,我們進一步簡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及在大陸居留手續,如:擴大長期居留和多次入出境簽注適用范圍;簡化臺灣居民辦理居留簽注手續;為不在大陸常住但需多次往返的臺灣居民提供便利,實現臺灣居民可按需申領一年多次入出境簽注,符合條件者最長可簽發長達5年的居留簽注。三是福建省公安機關受權為金門、媽祖、澎湖地區的臺灣居民簽發5年期臺胞證,并簽發1年有效多次來往大陸簽注。四是福建省、上海市、江蘇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權為在大陸丟失證件、證件過期的臺灣居民補發、換發5年有效臺胞證。以上這些方便臺胞往來大陸的舉措都是繼2003年后陸續出臺的。
(二)放寬臺胞在大陸就業政策?焖侔l展的大陸經濟提供了無限的商機,據臺灣人力資源機構調查,有超過七成的臺灣居民有來大陸工作的愿望。2005年勞動保障部修訂《臺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規定用人單位可根據需要自主聘雇臺灣居民,放寬了臺灣居民在大陸就業的條件,簡化手續。增加了用人單位應為被聘雇的臺灣居民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規定,在大陸就業的臺灣居民可以與大陸居民一樣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各有關部門陸續開放了醫師、注冊會計師、注冊建筑師、海關報關員等數十項執業資格考試,并將繼續為臺灣居民在大陸創業提供更多的機會。
(三)解決臺生求學和臺胞子女在大陸就學問題。大陸一直歡迎臺灣青年學生到大陸高校學習深造。對廣大臺生所關心的報考年齡、購買醫療保險、回臺服兵役期間的學籍問題均作出特殊安排。自2005年秋季入學開始,在大陸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學習的臺灣學生,已實行與大陸學生同等收費標準,國家財政對招收臺生的院校予以每生每年8000元人民幣的財政補助。2006年共向1620名臺灣學生發放獎學金,約占在校臺生總數的四分之一。2006年,教育部決定正式認可臺灣教育主管部門核準的臺灣高等學校學歷,并歡迎臺灣高校來大陸招生。為解決常住大陸臺胞子女在大陸就學問題,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在廣東東莞、江蘇昆山、上海設立三所臺商子女學校,現有在校生2513人。同時,各地積極出臺措施,照顧臺胞子女就讀大陸本地中小學。
(四)關注臺胞醫療問題。為方便在大陸生活的臺胞就醫,在臺胞較集中的廣東、福建、江蘇、上海等地醫院指定相對固定的診區,歡迎臺灣醫師在大陸短期行醫,為臺胞在大陸就醫后回臺灣報銷醫療費用提供便利。鼓勵兩岸醫療機構合資合作在大陸興辦醫院,臺方最高股權可占70%。積極推動建立海峽兩岸疾病控制部門直接溝通合作機制,傳遞、溝通傳染病信息。2007年4月3日,衛生部擴大開放臺灣居民參加大陸醫師資格考試,為臺灣醫療專業人士在大陸發展事業提供了廣闊空間。
(五)積極推動兩岸婚姻健康發展。截至2006年底,兩岸通婚已達27萬對。由于臺灣當局的限制,兩岸婚姻當事人面臨著種種困難。如對大陸配偶在臺居留權和工作權進行了諸多不合理限制;大陸配偶要取得在臺永久居留權和工作權至少要6年,取得臺灣居民身份至少要8年;個別非法中介、假結婚、騙婚等違法活動沖擊正常的兩岸婚姻等。2005年,民政部積極開展兩岸婚姻輔導工作,編訂《兩岸婚姻政策指南》,為兩岸婚姻當事人提供信息服務。加強與臺灣兩岸婚姻團體交流與合作,建立溝通平臺,規范涉臺婚介機構,維護大陸配偶在臺權益,促進兩岸婚姻健康有序發展。
(六)積極推動大陸居民赴臺旅游和向臺灣贈送大熊貓工作。大陸居民赴臺旅游可滿足大陸同胞飽覽寶島風光的愿望,同時可帶來巨大商機,提振臺灣相關產業。2005年10月,國家旅游局局長邵琪偉一行65人赴臺考察旅游路線及設施,先后頒布了《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旅游管理辦法》,成立赴臺旅游民間商談機構“海峽兩岸旅游交流協會”,并相繼進行了五次技術性磋商,達成多項共識。我們真誠希望臺灣有關方面以務實的態度,促成大陸居民赴臺旅游早日實現。同時,也希望深受臺灣同胞尤其是臺灣小朋友的喜愛,象征和平友愛團結的贈臺大熊貓能早日成行。
[上一頁] [1] [2] [3]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