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31日電 據臺灣“中廣新聞網”報道,臺灣聯電和艦案在2005年初爆發后,去年10月下旬一審,新竹地方法院判處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副董事長宣明智,以及宏誠創投總經理鄭敦謙等三人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二審高院審理后,今天(31日)仍駁回檢方上訴,曹興誠等三人仍獲判無罪,全案還可上訴“最高法院”。
不過聯電在大環境不景氣的情況下,大聯電家族的經營策略并不因官司纏身而停頓,反而手握大筆現金,積極拓寬聯電家族的版圖,對和艦案可能在“最高法院”再辟戰場,曹興誠和律師團對勝訴仍深具信心。
聯電與和艦科技的合作關系,在2005年初檢調單位展開偵辦之際,和艦科技就以贈股15%,約等于一億一千萬元美金,當做是回饋聯電的協助,但這份大禮,對九十多萬的聯電股市投資人而言,除非主管單位松手,否則短時間內還是難以實現的利益。經歷一、二審官司,曹興誠等人被控背信和違反商會法部分,背信罪在二審就已定讞,但商會法可到三審,換言之,在“最高法院”仍有官司要解。
據了解,和艦案從2005年初纏訟至今,盡管聯電家族的大掌柜曹興誠與二當家宣明智都官司纏身,但聯電家族還是積極的在科技業的各個領域開疆擴土,就連這波的不景氣當中,盡管檢方對聯電接連搜索查辦,但聯電卻是少數科技業中,唯一沒向銀行借貸的公司,如果不是年初聯電減薪,手中的資金達千億元,和其它科技公司比較起來尤為難得。而聯電更是掌握現金的優勢,希望在亂世中掌握先機拓展事業版圖。
業界指出,綠營執政時開放西進的晶圓廠的力晶和茂德,在這波景氣寒冬時因虧損累累,還要靠政府抒困,而聯電無需仰賴外援仍能趁勢而起,保障股東的權益,孰是孰非,令人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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