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2日電 據臺灣“中廣新聞”報道,陳水扁龍潭購地弊案等兩件貪污案三審定讞,最快月底就會發監執行,依照規定,他會被移到臺灣桃園龜山的臺北監獄執行,而據了解,因為他身份特殊,對于他入監后住在哪種類型的舍房和作業分發等事項,監獄都會開會研討。
陳水扁涉及的龍潭購地案11號三審定讞,最快本月底就會發監執行,而依據收容標準規定,臺北看守所代臺北分監收容的受刑人,是判刑三年以下、且由板檢和士檢所執行的短刑期案,但陳水扁涉及的是貪污重罪,戶籍在臺北市,因此將會被移到桃園龜山的臺北監獄執行。
根據流程,臺灣“最高法院”判決定讞后,判決書會送交“最高檢”特偵組,交由臺北地檢署執行科,由檢察官指派法警持執行指揮書到北所提解陳水扁,再送到臺北監獄服刑。
至于陳水扁入監后可能的狀況,臺當局“法務部”強調,陳水扁入監后,將與其它受刑人一視同仁,不會有特殊禮遇。而據了解,受刑人入監之后,監所會進行分級,如果沒有“特赦”及“大赦”,陳水扁和其他受刑人一樣,必須靠像是到工廠作業等入監作業,或是爭取特殊表現來爭取積分;不過因為陳水扁身份特殊,有可能不會分發到工廠作業,但監所人員也表示,如果陳水扁沒有參與作業,只以健康理由依賴病舍的基本配分,未來要申請假釋,恐怕就沒這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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